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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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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溫和”上漲常態化 |
從企業本身的利益出發,企業有較強的漲價欲望,只要有條件,都會盡可能地提價以獲取更大的利潤,特別是在經濟增長的上升期、出現突發性事件、市場供求出現不平衡等情況下,都會出現借機漲價的情況。這些漲價,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政府對此要加以分析,進行合理的控制,特別是一些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價格,如生活必需的重要食品、壟斷性商品及服務、資源性商品等必須加以必要調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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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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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朱天保-paul” |
發改委不認為約談是行政干預,強調只是一種溝通方式,目的在于引導企業用好自主定價權。其良苦用心并未傳達到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巨頭,在外企或民企的價格約談機制并未用于這些對通脹有著重大關系的壟斷央企,任由油價連續上漲對下游企業的殺傷蔓延。這是輿論的不忿所在,也是應對通脹最為短缺的一環。 |
·財經記者
張旭 |
發改委明天會約談誰,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約談過后,會是誰呢?期待中…… |
·網友“象形文” |
發改委又在約談一些按捺不住要漲價的企業,行政干預下的市場到底該往哪里走,一些國外品牌到底能忍多久,壟斷企業還要多長時間游離于政府監管之外,這些都象一座即將噴發的火山,如果集中爆發發改委還按得住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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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鐘哲:“約談”總比“放縱”好 |
從發改委“約談”的實際效果看,一部分原來準備調價的企業,要么推遲了調價的時間,要么決定通過內部技術改造和提高勞動效率,消化一部分成本因素。這就表明,無論是約談的初衷和約談的結果,都是值得肯定的措施。[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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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楚:通過必要的行政干預遏制壟斷型通脹 |
在當前通脹形勢嚴峻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必須在強調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的同時,輔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預手段,才能進一步調控物價,遏制通脹。[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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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州:不可過多使用約談 |
搞清楚了通脹的本源,我們就會明白,約談只能短期內限制企業的漲價行為,并不能從根本上抑制通脹。調控物價還是要尊重價格規律,尊重市場法則。偶爾進行干預是需要的,但要慎之又慎,不可過多使用。[詳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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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物價,約談作用很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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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娟:不能止于“約談” |
“約談”以后,還應該有后續的跟蹤政策。“約談”的結果關乎政府的執行力與公信力,所以“約談”不是目的,更非問題的終結者。防通脹是一個系統工程,“約談”遠不是此項工程的結束,而僅僅是開始。[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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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林:道德勸說不能代替法律的嚴格執行 |
我國的相關執法機構更應該全面借鑒歐盟委員會在節約執法資源、提高執法成效、有效遏制企業價格操縱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的經驗,僅有約談機制是不夠的。[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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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鵬:政府應與企業共度時艱 |
控制物價,穩定經濟,相關部門需要做的工作是:一方面,大力引導和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和成本節約,使企業能夠在上游產品漲價的情況下,不用漲價也能保持一定的利潤;另一方面,應該充分利用政策、稅收等調節手段,以給予企業更多優惠等方式,適當減輕企業壓力。[詳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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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影響約談口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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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魁興:發改委只動下游不動上游公平嗎 |
市場經濟需要公平的原則,需要公平競爭的環境,試問發改委只動下游不動上游公平嗎?更重要的是“兩桶油”漲價是通脹的主要原因之一,房企漲價是通脹的主要原因之一,電價上漲是通脹的主要原因之一,要真正遏制通脹就必須先拿他們開刀,才能以儆效尤。[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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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論:約談,請從中石化和中石油做起 |
約談機制是國家發改委創立的價格抑制新模式,對復雜的通脹要對癥下藥,很難通過強調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來完成。更何況,此種單一的通脹應對機制抓小放大,有著結構性缺陷。[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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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生泉:公平的約談才能為民稱道 |
國企利益要維護、民企利益要維護、外企利益也要維護——只要是登記注冊的企業,只要是守法執法的企業,都要維護;不管誰違法,只要被投訴了,被檢查到了,被查證了,就要堅決進行約談、告誡甚至處罰。我們相信,發改委有這個膽略,也有這權限,更有這個可以被民眾稱道的表現![詳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