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揚認為,既然宏觀審慎的問題要落在制度變化上,那么其在中國的應用就要圍繞以下三條原則來實行。
第一條,對于中國來說,相較于橫向的視野,縱向的視野更重要。美國版的監管法案比較關注橫向,歐洲版比較關注縱向。而中國的實際情況是,較大的機構都是由政府全資或者控股,不可能出現傳染和倒閉的問題,另外,將中國作為一個總體的資產負債表來考察,其資產遠遠大于負債,所以中國的傳染機制是不重要的。但是,中國經濟不能波動,一波動就會產生不良資產,所以對于中國來說,縱向的宏觀審慎政策更重要。
從國際監管經驗來看,緩解金融體系順周期問題的措施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緩解現有規則的順周期。用長周期計算代替即時跟蹤,把經濟最好的情況、最壞的情況都包含在模型里面。而且采用逆周期的方法,“好的時候多提一點,壞的時候少提一點”。二是通過采取相關政策措施,在經濟上升期控制貸款和資產價格過度增長。
而對于正面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中國,一方面最重要的任務仍然是用傳統的方法保持經濟長期穩定增長的勢頭。另一方面,需要宏觀審慎政策對上述風險進行抑制、化解。
第二條,中國還缺乏宏觀審慎政策的一些基礎工具,需要補課。宏觀審慎政策用的是微觀審慎的工具,但中國微觀審慎的工具就不具備。李揚舉例說,沒有利率市場化,利率類的工具就無法發揮作用,而匯率不市場化,匯率類的工具就不能使用,這些缺陷都需要克服。
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中國金融主體對于市場化信號不敏感,需要通過一個一個的機構進行管理,來實現宏觀目標,所以,在這一情況下,通過微觀監管手段來實現宏觀目標可能是中國宏觀審慎政策應用的重要領域。
第三條,中國應該做到,并且能做到的是體制的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機構協調機制的建立。2003年,中國成立了“一行三會”,提高了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水平以及監管水平,但是至今沒有監管協調,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協調以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順差協調,三層協調都缺位是中國最明顯的缺陷。
因此,他建議,中國要進一步做出三個層面的體制安排:一是監管當局的協調,重點是功能監管體制的建立及監管規則的統一。二是監管當局和貨幣當局的協調。貨幣政策主要是宏觀的總量的政策,而金融監管是微觀的結構性的政策,所以重要的是總量政策和結構政策協調。三是監管當局、貨幣當局、財政當局與發改委當局的協調。
最后,李揚強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綜合協調,在‘十二五’規劃中反復強調的就是我們需要頂層設計。我們要把頂層設計做好,這樣協調機制就能建立起來。中國的宏觀審慎政策一定要好于別的國家,因為我們好多基礎條件比別的國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