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并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此次發布的指數熔斷相關規定,采納了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各方反映最多的、關于熔斷時間過長的意見,對征求意見方案作了相應調整,即:將觸發5%暫停交易30分鐘縮短至15分鐘,相應地將14:30及之后觸發5%暫停交易至收市,改為自14:45始;其他制度要點不變。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表示,境內資本市場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投資者以中小散戶為主,市場波動較大,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為市場在大幅波動時提供“冷靜期”,有助于市場穩定,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從境外經驗看,熔斷機制的引入不是一步到位的理想化過程,也沒有統一的做法,而是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例如,美國市場1987年發生股災后引入了指數熔斷機制,后續調整過熔斷閾值、暫停交易的時間;2010年發生“閃電崩盤”后引入個股熔斷機制。韓國市場在保留已有漲跌幅制度的情況下,在1997年發生金融危機后,先后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和個股熔斷機制;由于觸發次數較多,于2015年修訂了指數熔斷機制、漲跌幅限制。倫敦交易所每隔一定時間就會對個股熔斷的閾值進行評估和更新,如2015年1月富時100指數(FTSE 100)成份股的部分股票動態熔斷閾值由前一期的5%降為3%,靜態熔斷閾值由前一期的10%降為8%。
上交所表示,觸發熔斷時,股票及股票相關品種的競價交易均暫停,新股發行、配股、投票等非交易業務可以正常申報,若指數熔斷持續至15:00,相關證券當日不進行大宗交易。對上交所、深交所,對于15:00前結束的指數熔斷,熔斷結束后,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集合競價撮合成交,此后進入競價交易階段。對于中金所,指數熔斷結束前3分鐘進行集合競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申報結束后,立即進行集合競價指令撮合,然后轉入連續競價交易。
據了解,三家交易所在指數熔斷期間能否申報和撤銷上有所差異。一是上交所。指數熔斷于15:00前結束的,熔斷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指數熔斷持續至15:00結束的,熔斷期間僅接受撤銷申報,不接受其他申報。二是深交所指數熔斷期間,投資者均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三是中金所。滬深300指數觸發5%閾值的,相關合約進入12分鐘的熔斷期間,熔斷期間暫停交易,不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熔斷期間結束后進入3分鐘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期間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滬深300指數觸發7%閾值的,或者相關合約收市前15分鐘內觸發5%閾值的,相關合約暫停交易至當日收市,期間不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此外,如果指數熔斷跨越午間休市,則三家交易所的相關安排都與現有休市安排一致,午間休市期間,投資者不能進行申報和撤銷申報。
中金所當天還發布公告,宣布調整股指期貨開收市時間,與現貨市場保持同步,即股指期貨的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25-9:30,連續競價交易時間為每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調整股指期貨合約交易時間主要目的是與現貨股票市場保持一致。股指期貨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由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調整為±7%。合約最后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仍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安信證券衍生品及交易部主管楊陽認為,指數熔斷機制與我國A股市場現實行的漲跌停制度同屬市場的外生穩定機制,2015年下半年A股市場出現的巨幅震蕩表明單獨的漲跌停制度在極端情況下已經不能有效的起到抑制市場波動的作用,A股市場投資者結構又以中小投資者為主,中小投資者相對成熟的機構投資者的非理性行為更容易產生“羊群效應”而加劇市場波動。提高市場流動性和強化價格發現功能是證券市場的重要職能,也必須充分考慮到價格非理性變化可能導致的風險。因此任何制度設計都必須在提高市場效率和加強風險管理兩個目標之間進行相應的權衡,而指數熔斷機制是風險管理目標優于市場效率目標的制度設計。
中投證券表示,部分投資者擔心,熔斷機制可能會降低股票市場的流動性。但是,從案例的數據來看,熔斷后的一段時間內,日均成交量非但沒有減小反而還有所上升。具體分析可以發現,這更多可能是市場自身因素造成了股指的成交量上升,無關熔斷機制。總之,在數個月的時間維度內看,熔斷機制對股票市場的成交量影響十分有限。
在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天貓、1號店和亞馬遜這5家綜合性購物平臺購買了智能手環和家庭裝洗衣液兩種商品。綜合來看, 1號店在退貨政策執行上表現比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