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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所所長、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鄭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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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管理要考慮長短期布局 |
當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市場化投資改革已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但對于中國養老金一攬子改革而言,尤其是下一步建立專門投資機構改革中,還應通盤考慮養老基金的短期和長期布局。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賬戶基金。全國賬戶基金應全部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運營,統籌基金應委托給新建投資機構。即賬戶基金和統籌基金應“分而治之”,分別由兩個主權養老基金運營主體予以負責。
首先,從風險容忍度和投資策略看,在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基金中,社會統籌基金風險容忍度要低于個人賬戶基金風險容忍度,因此,投資策略與資產配置也應有所區別,這正好與全國社保基金的風險容忍度與擬建立投資機構的風險容忍度大致相同。全國社保基金主要是來自注入的財政撥款和國有股劃撥,風險容忍度要高一些,股票投資上限必定高于新建立的投資機構;而新建機構管理的資產完全來自參保人繳費,其風險容忍度必然小于前者,其股票投資上限也必然低于前者。所以,將賬戶基金全部一次性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將符合賬戶基金的屬性要求。
其次,從收益率的基準要求看,賬戶基金適宜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既然賬戶基金風險容忍度高于統籌基金,其投資收益率基準可以設定為9.0%,而統籌基金可設定為6.0%。根據2009年的數據,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替代率是47%,而十幾年以前設計的制度目標替代率是58.5%。因此,要達到當前47%的替代率,繳費21年即可實現,但如果按6%的賬戶基金回報率來計算,則需要繳費25年。如果要滿足58.5%的替代率,委托給全國社保理事會(按9%計算)僅需要26年,而委托給新建機構(按6%計算)則需要32年。在未來幾十年里,如果考慮到老齡化和提高退休年齡等因素,新建機構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賬戶基金年均收益率將導致賬戶基金的替代率相差十分懸殊。所以,統籌基金和賬戶基金分開運營完全必要。
再次,從基金的不同屬性看,賬戶基金具有明顯個人財產屬性,賬戶基金與賬戶持有人的對賬單將十分精準,不可能發生任何道德風險。委托給全國社保理事會投資運營將簡單易行,可一步到位實行全國水平的管理,這樣全國社保理事會還可保持目前的單純機構投資者的定位。相比之下,統籌基金難以提高統籌管理層次,其統一集中投資管理的本質是“半市場交易,半行政手段”,對地方政府道德風險的識別和管理將存在很大困難。對新建機構而言,其運營的統籌基金將承擔資產現值與未來債務的精算平衡關系,該機構事實上已成為養老保險制度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或至少與養老保險收支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將擔當起中央公積金局的職能。
第四,從養老金待遇記發公式上看,賬戶基金的記發公式應是完全市場化的,其賬戶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可以采取“真實”的投資收益率。而統籌基金則不同,其利率必然是“設定”的,全國統一公布。新建投資機構必然要以豐補歉,自我熨平,追求的是資產與債務的精算平衡,因此,新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構可以實行一個“有管理的”、類似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利率記賬制度。既然賬戶基金和統籌基金的“利率記發原則”不同,那么,將二者分給兩個機構分別管理成為必然。
第五,從賬戶基金投資管理體制的發展趨勢看,將賬戶基金和統籌基金同時一次性分別委托出去并實行集中投資,可以一次性根絕地方分散投資管理賬戶基金的制度隱患,這是化解地方運營養老保險基金導致市場風險的長期制度建設。
最后,從政策連續性上看,將賬戶基金全部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就是對2006年理事會受托管理若干省份做實賬戶試點中央財政補貼部分的政策延續,也是一次制度規范,更是順理成章的自然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