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畢馬威相關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中國銀行業的平均資本充足率在13%至14%左右,明顯高于監管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但是從長期來看,銀行需要為持續的業務增長留出更大的資本緩沖空間,因而在資本補充方面需要未雨綢繆。特別是對于未來可能被納入國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銀行而言,面臨較大資本補充壓力。
畢馬威金融風險管理服務總監溫勝利表示,目前我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基本都是達標并留有一定空間的,但如果加上目前未被觸發的0到2.5%的逆周期資本緩沖要求,則很多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和監管最低標準比較接近。與此同時,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和國際上一些領先銀行15%到20%的資本充足率水平相比也并不是很高。
“短期來看,不少銀行仍面臨資產回表的壓力,這會對資本補充形成一定壓力。而長期來看,銀行持續的業務發展和合理增長也要求其要為資本充足率持續達標留出緩沖的空間。因此,銀行需要未雨綢繆,為資本補充制訂計劃以至付諸實質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11月,央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根據該《指導意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應當滿足更為嚴格的資本、杠桿率等監管要求。
對此,溫勝利表示,未來將有30家以上的銀行可能被納入參評候選名單,這包括國有大型銀行、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以及絕大部分股份制銀行和資產規模排在前面的幾家城商行。他表示,四家國有大行已經按照國際監管標準,承擔了全球系統性重要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因而資本持續達標壓力不大;而其他新被納入國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名單的銀行確實面臨較大資本補充壓力。“這些銀行可從兩方面來應對資本補充壓力,一方面是加大資本補充力度,另一方面是優化風險加權資產結構。相對而言,優化風險資產的結構需要時間,而補充資本,特別是發行資本工具將是更直接、見效更快的提高資本充足率的路徑。”
針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畢馬威中國風險管理咨詢合伙人楊權林表示,2018年中旬出臺的流動性監管新規給銀行提供了一個相對完善的風險管理的框架,特別是在日間流動性管理、壓力測試結果的應用、計量監測等方面均提出了細化要求。建議無論是大行還是中小銀行,都應遵循外規內化的思路,對現有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進行重檢和修訂,利用這一契機來推動資產負債系統、資金頭寸系統的建設或改造工作。
楊權林也表示,大行和中小行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上的側重點是不同的。大型銀行在管理體系以及配套的數據和系統方面都已具備一定的基礎,未來應該更加關注計量分析能力的提升,比如關鍵指標的滾動預測能力、客戶現金流的分析能力等,從而在流動性管理上實現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平衡;而中小銀行本身面臨的流動性壓力更大,而且普遍存在專業人員配備不足、數據質量不高等問題,因此中小銀行應從基礎做起,提高流動性管理的能力,把安全性放在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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