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始終關注和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結構調整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是關系國民經濟全局的緊迫而重大的戰略任務,是提高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根本舉措。“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積極推進信貸結構的優化調整,引導金融機構探索適合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金融服務模式,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擴大內需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方面的促進作用。
(一)加強政策引導和監督,著力優化信貸結構。貫徹落實“有扶有控”的信貸政策,使貸款真正用于實體經濟,用到國民經濟最重要、最關鍵的地方。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三農”、就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轉移等的信貸支持;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著力提高信貸質量和效益。保證在建重點項目貸款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放貸管理。強化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防范信貸風險。
(二)全面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推動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引導和鼓勵銀行開發信貸新品種,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配合全國工商聯部門在完善政府引導型擔保的基礎上,積極推進企業互助擔保和商業性擔保業務的發展。通過這一系列措施,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得到一定改善。2010年3季度末,小型企業貸款余額7.12萬億元,同比增長27.7%,分別比中型、大型企業高8個百分點和15.2個百分點。
(三)大力發展“民生金融”,積極做好“三農”、就業、助學、扶貧等金融服務。出臺有關信貸政策措施,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支持家電下鄉、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發展。全面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對“三農”的金融服務。截至2010年3季度末,全口徑涉農貸款余額為11.1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2.7%,同比增長26.6%。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婦女、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創業促就業。截至2010年8月末,小額擔保貸款余額233億,同比增長68.7%。大力做好助學貸款工作,截至2010年8月末,國家助學貸款余額303億元。完善體制機制,做好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政策的協調配合,著力打造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平臺。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十一五”時期金融業改革發展取得的顯著成就,是黨中央、國務院果斷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相關部門大力支持、緊密協作的結果,是金融戰線廣大干部職工辛勤工作、奮力拼搏的結果。“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人民銀行將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加大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力度,力爭在金融改革發展的各個領域取得新突破、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