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金融實力部分次級要素的具體分析
(一)金融發展水平 大公對金融發展水平的考察著眼于宏觀金融,即不僅考察金融體系的微觀主體——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的發展水平,也要考察以中央銀行為主體、以貨幣的發行與流通為基礎的整個貨幣流通領域的發展水平。宏觀運行機制的發展狀況依托于微觀運行機制的發育和完善程度;微觀運行機制的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宏觀運行機制中各類政策的制定水平和執行情況,只有將二者綜合考慮才能從整體上判斷一國的金融發展水平。因此,大公首先以微觀運行機制為基本考察對象,主要通過對一國金融規模與結構的考察從整體上判斷其金融體系的發展程度和效率特征;接著擴展到宏觀層面,主要從貨幣政策目標選擇、傳導效率、執行效果等角度考察宏觀運行機制的有效性。 1、金融規模與結構 金融規模與結構主要通過分析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來判斷一國金融發展水平。一國通過對金融政策的調整,擴大金融業的規模,提高金融業的整體效率水平,使其作為經濟發展驅動力的能力得到充分釋放,是許多國家的金融體系自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來經過三十多年實踐證明的基本事實。 首先,需要對一國金融體系通過規模和結構的變化表現出的金融發展水平做出動態判斷。金融規模的變化以滿足實體經濟發展所需的信用總規模為目的,因此金融投機和虛擬資產過度膨脹所造成的規模擴張不應視為金融發展。規模的變化從總量的增長和各類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的規模擴大上表現出來。考察總量的指標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總量、金融相關率(某一日期一國全部金融資產價值與該國經濟活動總量的比值)、貨幣化率(一國通過貨幣進行交換的商品與服務的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及其變化率等。考察各類金融機構的指標包括規模與效率兩個角度,如金融系統存款/GDP、私人信貸/GDP和金融機構的贏利性指標、運營成本指標等。考察各類金融市場的指標主要是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中的規模性指標及其變化率等。 金融結構包括金融機構的結構和金融工具的結構兩個方面。金融機構的數量、種類、效率,以及金融工具的數量、種類、先進程度等狀況有別的因素相互組合,形成發展程度高低不同的金融結構。通過對結構的分析能夠判斷一國是否具備多元化的金融機構體系、多樣化與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和種類豐富的金融工具體系,從而對一國金融結構的發展水平做出綜合判斷。這種判斷不是簡單地肯定某一種金融結構是優秀的,如金融機構主導型或金融市場主導型等,而是必須結合一國的歷史傳統和現實需要評價該國金融結構的組合特點是否符合該國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 大公認為與規模相比,多數情況下金融結構的變化更能反映一國的金融發展程度,因為規模性指標無論從縱向和橫向比較都不具有絕對意義。從縱向比較看,并非一國金融規模發展越快就表明金融發展水平越高。金融規模的過度膨脹有可能意味著資產價格存在泡沫,未必都是實體經濟需求的反映。資產價格高漲吸引資金流向虛擬經濟,金融不僅沒有因為規模的擴大把有限的資金投向實體經濟,反而截留了大量的資金炒作資產泡沫,導致實體經濟的真實投資不足,金融泡沫的破裂更嚴重損害實體經濟。從橫向比較看,也不一定規模越大的國家金融發展水平就越高,由于各國的經濟、金融結構與發展模式不同,以及一國不同發展階段的差異,使得對規模性指標的判斷不能單純以數量下結論。而與規模相比,金融結構的演變事實上是一種包括了金融效率提高及金融體制完善等質的規定性在內的金融體系質量的升級。在一國金融發展的初期,由于現有結構下的潛能尚未得到有效開發,通常會表現為規模的擴大,但是單純的規模變化無法滿足多元化的市場需求,所以結構的調整勢在必然。因此對微觀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考察要將二者相結合,并且在金融發展達到一定階段后將關注的重點放在金融結構的演進上來。 其次,需分析金融政策對微觀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影響。與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金融政策主要包括金融發展戰略、信貸政策、外匯政策、支付清算政策、對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其他政策等。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后,很多國家金融政策的走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都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金融管制過度制約了經濟的活力和增長潛力,于是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不同程度上通過金融深化政策來促進金融發展,使金融規模和結構得到提升。實踐證明金融深化政策的確通過各種渠道產生了促進經濟增長的良性作用,但是也有很多失敗的教訓。大公考察金融深化改革時,關注這類改革是否有穩定的宏觀經濟背景做支撐,是否能夠分階段、分步驟、穩妥地進行,這是因為迅速的、不加選擇的利率或匯率浮動等自由化政策導致資金不規則流動,在宏觀經濟不穩固的情況下,非但不能提高資金利用的效率,反而會帶來企業和銀行破產的風險,造成種種經濟不安定狀況;并且強調金融深化政策一定要與其他領域的改革措施配套實施,例如實體經濟的價格機制改革、政治體制的改革、金融監管的改革等。 2、貨幣政策 與作用于微觀金融發展水平的金融政策不同,中央銀行執行的貨幣政策直接從宏觀層次上影響金融發展,維護經濟穩定增長。貨幣政策作用于經濟的主要途徑在于它通過變動貨幣供應量,實現對總需求的管理,確保總需求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具有適度擴張的態勢,從而達到既推動經濟增長,又防止經濟過熱或經濟萎縮對實體經濟產生危害。由于中央銀行對貨幣供應量的調控只有轉化為信用的擴張和收縮才能影響總需求,而這個轉化的媒介就是金融體系,因此貨幣政策需要借助于金融體系才能得到有效執行,這使貨幣政策與金融發展密切相關。 貨幣政策的首要職責是為經濟運行提供穩定高效的宏觀環境。大公對一國貨幣政策的分析就是以此為標準來判斷貨幣政策運用是否得當。為此,需要對貨幣政策做出全面分析。首先,應判斷其目標選擇的恰當性。目標選擇本身是否科學,符合本國實際直接關系到其對經濟產生的綜合效果。在經濟規模和特征、宏觀經濟表現和外部環境等各方面情況不同的經濟體,貨幣政策目標的選擇也應不同。例如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起飛過程中需要一定的增長速度,這使總需求擴張導致的通貨膨脹具有必然性,因此在發展中國家采用通貨膨脹目標制的實踐基本都是失敗的。又如同是貨幣局制度,由于所處環境不同,效果差異甚大,在中國香港被證明是成功的,但在阿根廷則是失敗的。接著,應考察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主要包括政策工具的選擇和傳導效率等。在金融體系不夠健全、金融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由于缺乏足夠的政策工具、或工具的作用有限等原因使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受到制約,傳導效率下降。最后,評估其政策的執行效果。執行效果常常不是一個孤立的因素,它通常是在對目標選擇、傳導機制、國際國內經濟形式、制度環境、與財政和其他宏觀政策的協調程度等綜合考慮后做出的判斷,結論是貨幣政策對經濟穩定高效運行將產生積極還是消極的作用及其程度。 美國2007年次貸危機的發生是貨幣政策運用失當的典型事例。1998年俄羅斯債務違約和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危機之后,美聯儲對當時經濟已經出現泡沫的情況判斷失誤,降息的幅度過大,而且維持低利率的時間過長,使債務泡沫愈演愈烈,到2003年6月,聯邦基金利率歷經十三次下調,降低為1%。而在2005~2006年,利率和信貸政策收緊時速度又過快,導致泡沫加速破滅。事實證明美聯儲將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定為通貨膨脹,而不對金融市場的泡沫給予直接干預是有缺陷的。美國長期保持低通脹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其貨幣政策的調控作用,而是得益于大量廉價商品的進口。美聯儲貨幣政策失誤造成的嚴重后果不僅給美國經濟以沉重打擊,還造成了世界性的經濟衰退。 (二)金融穩健性 與金融發展水平的分析思路一致,大公對金融穩健性的考察也是從宏觀金融出發,不僅要分析微觀金融體系的穩健性,還要考察信用信息服務體系的運行狀況和一國政府對金融體系的監管水平,力求對一國的金融穩健性做出全面評估。 大公認為當前條件下,全球金融風險頻繁發生的原因主要可以從一國金融體系內部因素和國際因素兩個角度得到基本解釋。從內部因素看,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以來,金融深化程度在各國不斷提高使信用關系日趨復雜化,它在促進金融體系發展的同時也增加了金融風險:信用關系復雜導致形成信用風險的因素更加多樣,識別信用違約更加不易;信用鏈條不斷延長使信用主體的關聯度越來越高,極易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信用產品創新也放大了信用風險。因此,金融風險爆發的頻率在各國明顯提高了。從國際因素看,在世界范圍內,美元發行脫離約束以后全球流動性日益泛濫,虛擬經濟呈現過度膨脹之勢,導致國際游資沖擊各國金融市場引起資產價格劇烈波動,進而形成金融危機已經成為影響一國金融穩定的普遍原因;同時世界范圍內的金融開放使各國之間經濟和金融體系的聯系日益緊密,一國發生的金融風險會通過各種途徑波及他國。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1998年的韓國金融危機、1998年的巴西金融危機和俄羅斯金融危機,2000年的阿根廷、土耳其金融危機,以及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機都是全球系統性金融風險影響加強的表現。 1、金融體系穩健性 金融體系穩健性包括兩個主要的考察角度: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和金融市場的穩健性。金融機構的穩健性評估以金融機構為一方主體的信用關系總體上的安全狀況,金融市場的穩健性主要從金融市場的價格變動和交易規模擴張是否與實體經濟的發展相協調來判斷其穩健性。 傳統上,由于銀行體系穩健經營對一國經濟乃至社會和政治穩定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義,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就是指銀行的穩健性,為此發展出了比較完善和成熟的銀行業風險評估體系,大公對此予以充分借鑒。大公在評估銀行業風險時要對金融機構的不良信貸規模做出估計,從而推斷中央政府為此可能承擔的或有債務或直接債務規模。除了經營傳統業務的商業銀行以外,證券、保險、信托等其它有影響力的大型金融機構一旦出現經營問題,對整個金融體系穩健性所形成的沖擊效應也不容小覷,同樣需要關注。 金融市場的穩健性是更難評估但又十分關鍵的領域。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表明,由于美國和西歐的影子銀行系統將大量有毒資產移出表外,使金融風險的規模很難從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出來,而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很差,特別是場外交易市場最缺乏管理,杠桿率畸高,規模急劇膨脹,一旦資產價格下降、杠桿反轉,流動性將迅速消失,風險極大。大公為此將采取反周期的方法,對金融市場的穩健性予以審慎和全面的考察。首先要判斷金融市場的制度性基礎設施是否完備,每種交易工具能否得到有效的規制;然后判斷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和杠桿化率,金融市場的總規模與實體經濟的匹配程度等;最后密切關注交易工具的價格走勢或者相關指數的波動性,以此衡量貨幣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及衍生品市場的穩定性狀況,同時,也會注意到不同類型市場之間存在著市場風險的輻射和傳染效應。 在對金融體系穩健性的評估上,無論是考察金融機構還是金融市場,有兩個問題需要特別予以關注:一是信用規模與實體經濟的匹配性問題,主要指虛擬經濟過度膨脹現象;二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安全問題。 第一個問題之所以在不少國家成為反復出現的難題與國際金融體系當前存在的系統性風險密切相關。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全球流動性日趨泛濫,信用規模,特別是其中的虛擬經濟之膨脹速度遠超實體經濟之增速和規模。1970年全球信用總量不過數千億美元,2007年已經超越400萬億美元,同期全球GDP總規模只有不到60萬億美元,增長速度(以實際GDP衡量)平均不到5%,信用規模是實體經濟規模的6.7倍;全球金融資產呈現典型的倒金字塔結構,傳統貨幣(M1和M2)只占到1%,廣義貨幣占9%,金融債券占10%,而金融衍生品則占80%,金融衍生品代表的全部都是虛擬經濟。虛擬經濟過度膨脹的本質原因有二:一是國際儲備中心貨幣美元的發行失去約束,美元泛濫成為全球流動性過剩的基本源泉。二是世界主要經濟體貨幣之間實行匯率浮動。浮動匯率催生了天文數字的外匯投機買賣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它還迫使各國中央銀行儲備大量美元外匯資產,以便防止匯率劇烈波動。世界范圍內游資充斥無時不在尋找盈利的機會,而置一國的金融安全于不顧。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虛擬經濟泡沫破滅造成經濟衰退的顯著事例包括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荷蘭、瑞典和芬蘭等,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南亞諸國等。應對資產價格動蕩,防止由此引發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已經是各國中央銀行面對的最困難挑戰之一。 大公國家信用評級的金融實力評估充分注意到這一現象,將對該問題的考察貫徹到金融實力分析的方方面面,如金融規模、貨幣政策,尤其是在金融穩定性方面。目前大公用來衡量各國信用規模與實體經濟之背離程度的指標主要有:股票總市值/GDP、股市平均換手率和平均市盈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名義本金余額/GDP、OTC衍生品交易合約金額/衍生品交易合約總額、實際GNP增長速度與股市指數增長速度的對比;真實工資增長速度與資產價格增長速度的對比和不動產價格與租金的對比等,通過這類指標可以對信用規模是否過度膨脹等做出估算,從而判斷由此可能帶來的金融風險。 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安全問題是另一個影響金融穩健性的普遍性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系普遍欠發達,金融機構競爭力差,迅速、盲目的金融開放容易使本國金融業受到國外金融機構的控制,本國金融市場被國外游資操縱。控制了一國金融業,就控制了一國經濟的制高點,本國的經濟和金融安全暴露在外國金融資本的控制之下,造成金融脆弱性加劇。這些外國資本受母國和國際經濟形勢影響,一旦預期改變,有可能快速撤離該國,引起外債負擔沉重,外匯儲備劇減,貨幣貶值,進而引發貨幣危機和金融危機。大公使用外國金融機構資產/金融機構總資產、一國擁有國外總負債的存量規模與GDP的比例等定量指標以及結合對金融開放各項制度安排的優先順序和合理性的定性判斷來考察各國的金融安全問題。 2、信用信息服務體系 信用信息服務體系對于金融體系的重要性是由信用經濟條件下信用信息嚴重不對稱決定的。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以金融資產的交易為內容的信用關系是金融體系的本質內容。對債務人違約風險的充分揭示是維護正常信用關系的前提。但是隨著金融發展導致的信用工具不斷創新,債務鏈條復雜化,信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在金融體系中愈演愈烈,導致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上升,金融風險增加。信用信息服務體系是金融體系自身解決該問題的有效機制。信用信息服務體系包括信用信息的各類提供機構,其中信用評級機構因其需要綜合運用各種評級技術對受評主體的信用水平做出準確排序,而不是僅提供原始信息,加之受評對象范圍廣泛等原因,市場影響力巨大,需重點考察。 對信用評級體系的考察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信用評級機構的健全性和獨立性、評級標準的科學性以及監管水平。 信用評級機構的健全性是指信用評級應涵蓋金融體系中所有需評估信用風險的領域,健全性是使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各類信用風險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合理揭示的組織保障。評級機構的獨立性是指評級機構無論是在對國內信用關系還是國際信用關系做出評價時,都應當摒棄利益沖突,從獨立的立場做出客觀判斷。評級標準的科學性指評級機構要在深入研究各種信用風險形成特點的基礎上不斷改進技術,增強風險識別能力,提高信用評級準確度。監管水平是指,由于信用評級的特點和評級機構擔負責任的特殊性決定了其運行機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一般的市場主體,政府監管不可或缺,因此要關注政府監管的完善程度。美國的信用評級體系對此次金融危機的爆發和擴大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對其長期缺乏有效的監管,使美國評級機構之間的自由競爭和向受評主體收取費用的模式愈演愈烈,這兩種制度性缺陷使評級機構不得不為了保住自身利益而放棄甚至背叛公眾利益,形成了評級機構之間的級別競爭和評級趨同化,妨礙技術創新,導致大面積的評級錯誤,累積而不是化解金融風險。監管就是要通過政府的作用解決評級機構無法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的問題,保證評級業的健康發展。 3、金融監管 一國政府對金融體系全面、及時、恰當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金融穩健性的最后保障。世界主要國家相繼實行金融深化政策以來,金融發展水平與日俱進,金融體系越來越復雜,使金融業的監管難度不斷加大,而不少國家又一味依賴市場自身的優勝劣汰機制自我管理,忽視了金融監管的重要性,造成了普遍性的金融監管不足問題,致使在金融體系中積累了大量風險。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只要在金融監管方面存在嚴重缺陷,都難以避免金融危機的沖擊。此次美國的金融危機規模如此巨大,歐洲成為重災區,與這些國家的金融創新規模與金融監管程度嚴重不匹配有直接的關系。大公對一國的金融監管水平給予高度關注。 在對一國金融監管水平進行考察時,大公具體從法律基礎設施、金融監管體制和金融監管效率三個方面來衡量。法律基礎設施主要考察一國金融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是否健全、統一、協調,穩定性與更新速度如何等;金融監管體制考察一國事前和事后兩套監管體制的健全性,監管機構之間是否存在監管的漏洞或監管競爭等不良現象,監管法規的執行力度如何等;監管效率是從金融市場的運行狀態是否穩健、金融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角度檢驗金融監管的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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