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日(1月6日)獨家報道“因償付能力不達標,多家保險公司部分業務被叫停”后,昨日又有知情人士向《上海證券報》透露稱,對于去年年底之前償付能力沒有過關的保險公司,保監會連出“三狠招”:除叫停相關省市相關業務外,還包括暫停審批各級分支機構,以及停止向董事、總公司高管人員發放獎勵性薪酬。 知情人士昨晚告訴本報記者,這批償付能力未達標的保險公司中同時包括了產險公司和壽險公司。“三招處罰中,后兩招針對所有償付能力未達標的險企,而叫停業務方面,產、壽險公司有所區別。” 他告訴記者,產險公司被叫停的主要都是非車險業務,而壽險公司暫停的都是短期險,還有具體至某款投連險和萬能險的。“監管部門并非一棒打死,而是有選擇地分區域叫停,比如天安保險這次被叫停的是其湖南、湖北、甘肅、江西與黑龍江五家省級分公司的非車險業務。” 事實上,“在具體叫停部分地區部分業務之前,保監會會根據情況事先與償付能力未達標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有些是先由保險公司自己提出來叫停哪幾家分支機構,最終再由保監會來權衡。有些最后被叫停的分支機構可能是經常被當地保監局挨批的機構。”上述人士進一步解釋說。 表面上看,由于產險公司的核心業務是車險,這次被叫停非車險業務似乎對公司影響甚微,但據知情人士分析稱,實際影響可能要大于市場預期。“非車險業務一旦暫停,意味著很多地方上的大項目不能做,很多產險公司都靠大項目來打品牌。” 對于這次處罰,保監會可謂“用心良苦”,招招落在細處。據上述人士透露稱,“在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保險公司中,有公司為了保證來年開門紅,把2008年末拉來的保單延至2009年初入賬,對于這部分保單,保監會認為,如屬于被叫停地區及險種業務范圍內的,保險公司應該采取清退策略。” 記者還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對于處罰第三招——停止向董事、總公司高管人員發放獎勵性薪酬,有個別非“國字號”保險公司存有異議,他們認為發放獎勵性薪酬屬于企業行為,應由公司董事會決定。不過,按照上月中旬保監會向5家直管國有保險公司下發的高管薪酬發放通知來看,雖然規定主要針對國有保險公司,不過相關通知的最后一段寫道,“中資股份制保險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工作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被叫停業務的保險公司中,有幾家都是成立時間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公司。業內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被俗稱“90后”的保險公司正在經歷“十年之癢”,業務發展開始陷入瓶頸期、麻痹期,論份額拼不過三巨頭,談拼勁又比不過保險“新軍”,想要找到突破點較難。在這種大環境下,導致股東方開始對其經營理念不認可,這也是這些保險公司資本金跟不上的一大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