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政策還有一條底線就是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農業經營制度,這個基礎是不能夠打破的。所以,要強化對農民家庭土地權利的保護。中國過去30年的土地改革,農民最滿意的改革就是兩項,第一項是上個世紀70年代末,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土地是集體的,交給農民使用,以家庭為基礎。然后就是保護農民家庭土地權利。1983年中央說土地使用權是15年,1993年中央明確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長30年。去年中央明確,農民以承包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長久不變。 以家庭為基礎的農業體制,是農業現代化的堅實基礎。我們可以聽到很多經濟學家,包括一些基層政府在講要創新農業經營體制的時候,都提出要讓公司成為農業的經營主體。這是一種天真的幻想。放眼世界找不出一個國家的農業經營主體是公司。有人說美國都是大公司經營農業,其實美國的農場85%以上是以家族為基礎建立的。在美國,如果農場是公司的話,養老金、退休金方面有優惠,所以很多的美國農場是:老婆是董事長、丈夫是總經理,兒子是農業工人。在農業經濟學家里有這么一個共識,家庭經營是農業生產最適合的經營方式。北京大學經濟學家林毅夫說,中國農業改革的成功,就是因為實行了以家庭為基礎的農業經營體制。因為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講,家庭經營內部監督成本是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