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方案公布到改革基本完成只給兩個月時間,深圳市政府的決心和信心都堪稱史無前例。 7月31日,深圳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并明確改革計劃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將設置31個工作部門,減少15個機構,大大低于中央規定大城市為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 為減少改革阻力,深圳市還下發了《關于嚴明紀律切實保證政府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一定要服從改革部署安排,不談條件,不講價錢,堅決執行。
沉寂5年后再啟動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凱向CBN記者表示,此次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的最大亮點在于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大板塊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原則,初步建立起政府內大部門格局。 根據方案,深圳未來將建立起“委”、“局”、“辦”的政府架構。據深圳當地媒體的介紹,“委”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并監督執行;“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辦”主要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這意味著,曾經備受關注卻一度擱淺的深圳“行政三分”改革再次啟動。 此前,深圳從2003年開始進行“行政三分”的體制探索,但此后并無下文。 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員、深圳市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楊立勛表示,當年“行政三分”流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與部分媒體和社會輿論把“行政權三分”誤解為“三權分立”有一定關系。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曾是深圳“行政權三分”制度的主要設計者,他向CBN記者表示,此次改革不是簡單的機構撤并,而是政府機構全面、重大、系統性的再造,也是自2001年起中編辦開始在深圳試點以來最重大的一次改革。
如何行政三分
按照方案,此次調整中減少的15個政府機構,將按照職能分別歸屬合并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委員會、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交通運輸委員會、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居環境委員會等七大決策部門。 不過,由于原有的每個部門都或多或少具備執行職能,因此上述“委”可能并非單純的決策和監督部門。 例如由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整合組成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此前兩部門都既有政策制定職能,又有執行職能,在組成新的委員會后,如果只保留決策和監督等職能,就會缺乏相應的執行部門。 而此前也有學者提出:“行政三分制究竟是對各政府職能部門總體上的職能分離,還是對每個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能進行分解?”因為就某些行政職能來說,決策、執行、監督很難分離。以衛生系統而言,事實上無法根據上述三分原則分設三個部門。而如果在衛生系統內部進行三分,就要容易得多。
或暫時出現機構腫脹
馬敬仁說,此前的改革方案雖然未獲實施,但近幾年深圳在體制、社會層面、政府內部、社會監督、NGO、社區建設等方面都做了許多鋪墊,目前實施“行政三分”可謂水到渠成。 不過,此次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的阻力卻不減當年。 汪玉凱認為,各司其責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大板塊之間能否建立有效的銜接,并保證政府機構的流暢、高效運行,事關整個改革大局的成敗。而改革必然涉及機構的調整整合和人員的轉崗分流,更是阻力重重。 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深圳市7月31日下發了《關于嚴明紀律切實保證政府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一定要服從改革部署安排,不談條件,不講價錢,堅決執行。 根據上述通知,在機構改革期間將嚴禁利用手機短信、互聯網散播不實信息,嚴禁超限額設置機構、變相增設機構,嚴禁違章調度資金、轉移資產、私分錢財,而新機構掛牌前也要凍結人員調入和干部提拔。 不過,備受關注的政府機構人事安排問題尚未公開。 按照馬敬仁的判斷,改革的過渡期也許會出現暫時性的機構腫脹,短時間內局級崗位的總量不會減少,副局級崗位包括執行部門還會有一定的增量。“但隨著政府部分事務的不斷剝離和機構改革深入,政府機構和人員將會相應減少。” 馬敬仁認為,深圳“大部制”的建立和“行政三分”改革還需要上位授權和相關配套改革,決策、執行和監督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及政府部門的業務流程重組和再造,這都需要一個制度安排將它們固定下來,才能形成一種全新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