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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0 新華社記者:黃冠 楊金志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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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2000多萬元的“華字塔”炸掉了,花費1000余萬元的“三峽明珠觀光塔”也炸掉了,如今,有關單位又要在長江與嘉陵江交匯處投資約1000萬元建“世界第一航標塔”,投資1780萬元、39米高的巨型“秦”字雕塑則將于今年10月在陜西潼關建成…… 該炸的說炸就炸,要建的說建就建,上千萬元資金在有的地方的決策者眼里,似乎是可以隨意支配的一點私房錢,造這塔那碑信手拈來。可在老百姓眼里,上千萬元絕不該拿去先建塔建碑,要辦的大事多著呢!尤其在國家經濟面臨困難的當下,“應對危機最關鍵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最薄弱的環節”都需要錢。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形象工程”,建塔造碑的決策者們當然知道。因此,被炸掉的那些短命建筑物,自立項到建成,他們從來都沒有自稱為“形象工程”。在建的、將建的“形象工程”同樣要以種種理由證明其多么有意義、有價值。然而,無論決策者怎么標榜,一座雕塑、一座塔花掉上千萬元,爭“世界第一”“國內最大”等等,在老百姓眼里都與民生相去甚遠、華而不實的工程項目,免不了勞民傷財。 為何總有人熱衷于斥巨資搞“形象工程”?百姓總結得好:“工程一響,黃金萬兩”。對花費上千萬元建造的這塔那碑,不僅應該查一查決策問題,還應該查一查多少錢花到了實處,又有多少錢進了個人腰包,以便“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既保障人民知情權,又避免讓當地眾多領導干部“背黑鍋”。 杜絕“形象工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是不二法門。想花財政的錢,得先“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看百姓答應不答應、贊成不贊成。只有讓民主充分發揮作用,個別人才不敢、不能“拍腦袋”決策,為私利而損公。上千萬元雕塑之類的瘋狂,說明發揚民主在一些地方還差得很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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