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旨在擴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國內消費的方案正由國家發改委緊急起草。發改委有關人士稱,方案涉及調高個稅起征點、大范圍提高社會工資、建立對低收入階層補貼的長效保障機制、提高住房貨幣補貼的標準等數個領域。這意味著繼本月上旬出臺4萬億投資計劃后,中國試圖將拉動居民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又一引擎。(《重慶時報》11月23日)
想方設法激活國內消費市場,這無疑是“三駕馬車”中最有潛力可挖之處。通過擴大居民收入增加消費機率也是可循之道,然而,“大范圍提高社會工資”到底“恩澤”范圍有多廣,卻是一個頗值得深加探究的問題。
可以肯定的是,無數不拿薪水而是看天吃飯的農民首先便被排斥在這個“漲工資”機制之外。而本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也指出,“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失去政府干預的薪資機制,在嚴峻經濟形勢面前,企業無疑掌握著工人薪資的更大發言權。事實上,那些非公企業的務工人員能夠幸運地保住工作就相當不錯,更別談沐浴到漲薪的溫暖陽光之中。相比之下,最有可能受惠于此新政的,恐怕只有那些吃“公家”飯的小眾群體。
提高公民收入占GDP的比重,這在經濟發展邏輯上本身不存在任何問題,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除了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條受行政力量約束的鋼性機制外,另外最能夠促成工人薪資增長的就只有雙方的勞資博弈機制。參照國際慣例來看,這種機制是否有效,更多地取決于代表工人權益的工會組織。從目前國內的工會表現來看,工會灰頭土臉的“弱勢”形象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觀,無論是在此前“珠三角”頻頻出現的勞資糾紛中,還是在以重慶出租車業罷工為起點的出租車行業暴露的問題里,工會始終面臨著腰桿兒不硬,代表不強,自己說話不響,工人也信不過的尷尬境地。如此境況,非公企業員工漲薪與否,無異于完全交給了企業一手定奪。
提及這次國內“救市”之舉,有人常與上世紀30年代羅斯福新政加以比照。就增薪這塊來看,羅新福主要做了兩點,一是推動通過了《公平勞動標準法》,訂出了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規定。二是在羅斯福“人人享有免于匱乏的自由”執政理念的推動下,工會作用不斷加強,逐漸建立起更為有力更趨公平的勞資博弈機制。
如果把漲薪作為政策努力目標之一并非完全不可,但前提是提高國民收入,至少,這種增收政策首先應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就目前來看,羅斯福新政的許多作法仍不乏借鑒之處,比如可以考慮組織大量農村富余人員興修水利,補上農村水利設施欠下的大筆舊賬。對工業而言,則強化行政力量與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并舉,逐漸形成一套動態的勞資博弈機制,這才是薪資更趨合理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