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年11月份醞釀的長江大橋單雙號通行,從9800多份調查問卷看,超過2/3的市民表示反對,這一方案事實上已經擱淺。(《揚子晚報》2月25日)
應當說,單雙號通行方案胎死腹中,實屬公眾預料之中的事。因為,這項公共政策不僅剝奪了有車一族和機關單位的用車權,也有悖于南京跨江發展的城市戰略。 當然,此方案擱置,意味著南京三座長江大橋上過往車輛,將長期陷入“腸梗阻”怪圈不能自拔。針對這種情況,有市民提議取消大橋的收費;專家也建議,應把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主動權抓在自己手里,甚至可以像武漢那樣,把已經出讓的大橋經營權贖回。 政府贖回大橋經營權的建言,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仔細思索一下,專家的建議很中肯,也挺符合城市整體發展戰略。一方面,能減輕通行壓力,有利于道路暢通。長期以來,我國大部分像橋梁等公共設施,基本都是靠市場多元化投資興建起來的,但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車輛保用量的超速增長,設卡收費的弊端也逐步顯現。尤其是一些連接城市的重要路橋,過卡交費難、耽擱時間長,已成為道路擁堵的重要因素。如果政府把城市類似大橋公共設施的經營權買回后,完全取消橋梁收費站,車輛擁堵的狀況將大大緩解和改觀。 與此同時,政府贖回大橋經營權后,由于沒有收費站的障礙,不僅能節省市民的出行成本,也符合城市長期發展戰略。譬如,處于南京長江大橋的江北樓市,就能與整個南京城市發展齊頭并進,共同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現代政府服務理念告訴人們,發展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應確立政府為主導的投資模式,這才符合公民納稅、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邏輯關系。尤其在當前,政府在財力日益豐厚,以及籌集資金壓力緩和的情況下,政府有義務和責任,贖回一些重要公共設施(像武漢大橋)。其實,像政府贖回公共基礎設施,并取得巨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事,并非沒有先例。比如,從2000年起,上海的南浦大橋、楊浦大橋、徐浦大橋、延安東路隧道、浦東機場等項目的贖回經營權問題,都一一進行,隨后取消了收費。這些路、橋、隧取消收費,對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容市貌,以及城市經濟的綜合發展都產生了良好的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類似于政府贖回路、橋、隧的建議,還走進了地方“兩會”。前些天,湖南省湘潭市政協委員胡澤民在政協會上,鄭重提出政府出錢將大橋的經營權贖回的議案。誠然,政府想贖回公共設施經營權,不是一件輕松的事,自然會遇到來自投資方的阻撓和反對,但是,從城市的長遠發展著眼,即便政府現在增加一些支出,甚至付出一些代價,這筆支出賬不僅劃算,而且符合公眾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