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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但是當游客在那里乘坐公共交通時,可能會為當地的公交站名困惑。現今,廈門多處公交站均以醫院、商場等名字冠名,其中“塘邊頸腰痛醫院(光亮醫院)站”更是因其長達12字而遭市民質疑。民眾對這種“賣站名牟取暴利”的做法頗有微詞。 其實,公交站名商業化的做法絕非廈門一地。在長沙,有45個公交站的老街老巷名稱,被一些民營醫院、商業賣場、培訓機構以及房產公司的名稱取代;在合肥,沿用了幾十年的“三里庵站”也被改成了“國購廣場”。 公交站點商業化的弊病顯而易見。公交站點名稱設置的首要原則,就是要便利于百姓生活,因此,公交站名理當以道路名稱、或者當地標志性建筑名稱來命名,否則,只會給市民出行添麻煩。 道理如此淺顯,為什么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顯而易見,商業化命名站點給公交企業帶來了直接的經濟效益。但是,據報道,通過這一途徑謀取經濟效益,更多地是被市場虧損“倒逼”出來的。記者調查顯示,廈門公交集團公司擁有1萬多名職工,公交線路160多條,公交車2280多輛,占廈門90%的公交市場。 然而,龐大的規模也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包袱,目前集團公交部分每年虧損3000多萬。 城市公共交通供給在本質上屬于社會公共產品的組成部分。與其公共產品地位相適應,城市公交在經營上是不以經濟效益為根本目標的,公益性才是其主要的追求。因而,公共交通企業在一段時期出現虧損運營是正常的,需要地方政府進行財政投入,彌補這些虧損,維持公交企業的正常運營,保障其公益屬性的持續與改善。 然而,問題恰恰出現于此。建設部公布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117個城市公交企業中,沒有得到政府財政補貼的有42家,比例達36%。可見,國內不少城市的公交企業都出現了功能與投入錯位的問題:公交企業的公益屬性在運營中獲得了體現,卻在政府財政投入環節缺失不小。因此,公交企業為了維持正常運營,出售站牌命名權就成為了無奈的選擇。 早在去年年底,國家建設部等4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公交優先的意見,明確“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納入公共財政體系。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的資金投入力度。”然而,廈門“12字公交站名”表明,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并沒有落實。 政府部門如果僅僅是把強化公交事業的公益性停留在口號上和文件中,而沒有真正實現財政資金的投入和落實,就很難解決公交企業的經濟壓力和運營窘境。受到存續壓力的公交企業就會選擇商業化的利益訴求,最終背離了公共交通的公益屬性。 因此,從理順體制的角度看,實現建設部等四部委提出的“公交優先”,實現“財政優先”非常關鍵,也就是首先讓公交企業具備提供公益服務的經濟實力。僅僅強調路權上的優先,決不是“公交優先”概念的全部。公共服務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如果公交企業失去了服務的經濟基礎,那么所謂的“優先權”等政策優勢,也會因為服務意識的淡化而最終落空。從這個意義上說,“12字公交站名”考驗的并非是公交企業的“良心”,而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管理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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