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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教育部等16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的通知,規定,今后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受編制數額、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隨遷子女入托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優先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參加高中升學考試和高考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此意見的下發,引起了強烈質疑。有關部門吸引“海龜”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種以“特權”吸引人才的做法可能導致諸多方面的負面影響。首先就容易對本土人才造成極大不公。同樣是人才,為什么只有“海龜”可以享受諸多“特權”?更何況這種“特權”是公權力賦予的。
根據人才理論,人才資源發揮的最大限度是其自身能力的90%,而我國人才僅能達到61.9%,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內耗,而不公平無疑是催生內耗的元兇。為了吸引“海龜”而片面地賦予其“特權”所對本土人才造成的不公,將對本土人才的積極性造成傷害,更何況本土人才的數量更為龐大,為了吸引少量“海龜”人員而構成對本土人才的傷害是否真的值得?而且,這種“特權”一直延續到子女身上,容易損及我國的教育平等性原則。
我國目前最需要的還不是人才,而是對人才合理充分利用的機制。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大量人才由于配置不當或使用不當而無法發揮作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科文獻出版社發布的《中國人才發展報告》顯示,僅2005年一年,我國就有2500萬人因沒能“盡其才”而無端消耗,造成的損失僅經濟指標一項就超過了9000億元。
《中國人才發展報告》顯示,我國人才的“高消費”趨向非常明顯。在許多經濟相對發達城市,用人單位對人才的要求普遍提高。像文秘、推銷等職位都要求在本科以上。人才市場形成了“博碩多多益善,本科等等再看,大專看都不看,中專靠一邊站”的畸形局面,這已經成為當下人才浪費最典型、最普遍的方式。
如果人才不能盡其用,即使給“特權”對優秀“海龜”人才的吸引力也是非常有限的,即使能把他們吸引來也未必能夠留得住他們。尤其對于深受海外思想熏陶的人才來說,公平的環境對他們才是最具誘惑力。
事實上,真正的人才需要的并不是“特權”,而是一種能夠將自身能力最大限度發揮出來的機制,給人才施展才華提供良好的平臺和環境,而構筑起這一機制和環境的靈魂就是公平,只有在公平的環境下,人才才能夠通過競爭脫穎而出,也才能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促使人才積極進取,發揮潛能,作出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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