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融資租賃登記國際研討會上指出,融資租賃能夠解決小企業缺少抵押物的難題,幫助它們獲得設備投資的融資。今年在信貸政策做出的相應調整中,更應發揮融資租賃業務的作用。 吳曉靈在題為“發展融資租賃業務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主旨演講中指出,因為融資租賃不但有實物抵押,更重要的是它將債權和物權結合在一起,因而對于債權人來說,這是一個最好的保護方式。同時,融資租賃以為客戶專門購置設備作為基礎進行融資,有利于控制貸款方向,也有利于促進設備貿易的發展。 吳曉靈強調指出,發展租賃業需要進一步解決制度問題。第一,對于融資租賃公司要實行區別監管政策。對于有牌照的融資租賃公司,建議應該允許它實行比商業銀行寬松的政策;對于不吸收公眾存款的融資租賃公司,建議可以對它實行非審慎監管,把它視同于一般的企業。第二,要全面落實《物權法》,對物權的占有,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要給予同等的保障。第三,對于技術改造、技術更新及促進設備更新稅收政策適用方面,還有增值稅抵扣等,都應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獲取的設備與用自有資金、借入資金購買的設備同等對待。如果能夠從監管政策、《物權法》的落實、稅收政策推進等方方面面加以完善,融資租賃業務將會得到更大的發展,這對于鞏固應對金融危機沖擊取得的成果,促進經濟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朱民在會上表示,為促進金融機構和央行本身改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金融基礎設施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能。近年來,人民銀行先后組織商業銀行建立了支付清算系統、反洗錢系統、征信系統和服務動產融資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和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這些金融基礎設施在促進經濟金融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關鏈接]
在《物權法》實施之前,困擾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問題之一就是擔保物缺乏。應收賬款質押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新的擔保方式,拓寬了融資渠道。據統計,截至2009年12月底,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內出質人為中小企業的登記占到登記總量的一半以上,涉及中小企業的應收賬款融資合同金額累計約為2.5萬億元,占登記的融資總額的近四成。 同樣,融資租賃也是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行業,近90%的融資租賃登記的承租人為中小企業和個人。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的建成和運行,標志著我國在支持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又前進了一大步,將對保護交易安全,促進融資租賃業快速健康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