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實施的新
《保險法》取消了原來有關“境內優先分!钡囊幎。上海證券的保險研究員劉洋認為,保險法的修訂有利于增加直保公司與再保公司談判的籌碼,國內的保險三巨頭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有望從中受益。
境內分保企業不再優先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因此,再保險被視為“保險的保險”。
據了解,新《保險法》取消原《保險法》中第103條規定:“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以及第一百零四條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權限制或者禁止保險公司向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或者接受中國境外再保險分入業務!
新《保險法》僅在第105條對此做出下列表述:“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再保險,并審慎選擇再保險接受人。
上海證券的劉洋在最新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新《保險法》取消了有關“境內優先分!钡囊幎ǎ从谠诋斍皣鴥鹊脑俦kU市場中,慕尼黑再保險、瑞士再保險、通用再保險等國際一流的再保險公司已經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市場地位,而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的承諾,至2006年底,我國再保險市場已經完全實現了商業化運作,因此取消該項規定是對現實情況的客觀反應,由政府從法律上給予了外資再保險公司同等國民待遇。
增加直保公司與再保談判籌碼
劉洋指出,國內的再保險公司僅有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此次修訂進一步表明了監管部門對引入國際經驗、促進再保市場競爭的積極態度,有利于增加直保公司與再保公司談判的籌碼,保險三巨頭國壽、平安、太保有望從中受益。
某券商保險行業研究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保費分得多的公司費率相對會有優惠,因為分保的費率也和保費的規模大小有關系,也可以理解為代銷!彼员kU三巨頭會從中新規定中受益。
該研究員對記者表示,在分保的對象方面國內已經沒有禁止了,只是法律上比較滯后,這次才進行了相關修訂。
他告訴記者,一直以來,直保公司可以和再保公司談費率問題就要涉及價格,如果外資公司的經驗可以做,有些不用提價就可以做,而中再不一定能做。現在大部分商業保險的重疾險都是和外資再保險合作得多。以前法定分保20%是人身險以外的業務,按世貿要求,2006年應全部取消這種規定。目前執行的情況據他了解是沒有法定分保的說法。
彌補小公司資本規模
業內人士表示,從國際上的經驗來看,再保險通常是國際性業務。雖然“境內優先分!闭呷∠,我國保險業會出現貿易逆差,需盡快改變國內再保險市場發展落后局面。但當前國家外匯儲備仍充裕,使國內險企有可能選擇部分國內業務向國際市場分保。一旦發生賠款,保險公司可從國際再保險市場分攤回外匯賠款,有利于我國國際收支平衡。
上述人士稱,隨著我國分出業務的增多,也會帶來些回頭業務,分入業務所收取的外匯再保費及向國外再保險公司分出業務所收取的再保險傭金,均可部分彌補分出業務的外匯支出。
同時,再保險的存在和發展可以彌補小型保險企業的資本規模、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劣勢,使得小型保險公司得以生存,由此促進保險業的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