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車隊通知車主劉建到統管辦后院安裝GPS定位系統,準備安裝前,GPS設備提供方——新疆掌城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員拿出兩份合同書,讓他在上面簽字。
匆匆閱讀了相關條款,容不得細細思量,劉建在落款處簽了自己的名字。1個半小時后,他的GPS定位系統安裝好了。
回到家中,劉建認真地研讀了條款,越想越不對勁,“作為出租車的所有者卻沒有一點自主選擇權!”
職能部門有沒有越位
在烏魯木齊市客運統管辦網上一則關于安裝GPS定位系統(以下簡稱“GPS”)的來信回復中說,早在2007年年末,行業管理部門就會同行業協會與GPS投資商簽訂了為期15年的GPS安裝合同,約定了免費安裝GPS相關事宜。
文中說,GPS電話預約叫車服務調度系統是利用商業化運作模式,即GPS投資商為出租車經營者免費安裝GPS,免費維修,免費更新換代,最終利用在出租車上安裝的LED顯示屏頂燈和車體發布廣告來收回投資成本和收益。
“雖然是協會牽頭與掌城科技公司簽約,但大家都知道,協會事實上受統管辦管轄,協會的會長就是統管辦的主任。”的哥姜師傅說。
據了解,烏魯木齊是全國唯一一個把80%的營運使用證許可給個人的城市,現有客運出租經營企業42家,共有營運出租汽車7147輛,其中5000余輛屬于社會車輛,即出租車的所有權、營運使用權均屬車主個人。
許多出租車主開始質疑:“作為出租車的產權人,是否安裝頂燈,行業主管部門應該提前告知,并召開聽證會或進行民意調查,廣泛征求意見,而涉及商業利益的部分更應該由經營者和設備投資商進行談判,而不是由出租車協會一手包辦,所有者被動簽字!”
而出租車的二級主管——各車隊的負責人知道全市大部分出租車要安裝定位系統時,已經是在今年2月的例會上,統管辦領導帶領各車隊負責人參觀了新修建的全球GPS定位系統監測大廳。
6月,各車隊開始陸續安裝,整個過程沒有文件,只有協會給各車隊的電話通知。
“這一切,我們車主只能被動執行!”車主邵先生覺得很無奈。
但統管辦黨支部書記陳拉利表示:“新疆掌城科技公司為每個車主進行安裝前,雙方都要簽訂合同,如果對合約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不簽!”
司機們卻不認同這一說法,的哥黃師傅說:“車隊接到出租車協會電話通知車主安裝,時間安排得很緊,擺在經營者面前的只有擬好的合同書,在行政命令下只有執行的份兒!”
因此,出租車司機對統管辦的職能問題頗多爭議。很多司機認為,客運統管辦屬于行業管理部門,怎么能夠參與商業交易呢?
對此,該市客運統管辦業務科副科長郭小亮說,安裝GPS,不存在自愿或不想裝的問題。“我們的出發點是好的!”
經濟賬怎么算
劉建算了一筆賬,一套GPS,掌城科技公司的報價是4000余元,全市7000多輛出租車,安裝費用約為3000萬元,加上監測大廳的建設、配備相關工作人員,總投入約4000萬元。
“企業為我們免費安裝GPS系統,想利用廣告獲利無可厚非,但預計幾年能夠收回成本,之后的盈利如何分配?出租車協會是否有權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掌城科技公司簽訂14年車體廣告合約?這些都需要進行商討,而不能像現在這樣一刀切!”劉建說,作為廣告的載體,每個出租車產權經營者也應該分一杯羹。
出租車協會秘書長楊振峰表示,由于掌城科技公司前期投入很大,每輛出租車安裝費用4000多元,還要承擔日后維修、免費更新換代等服務;為了打造車廂文化,掌城科技公司每年免費為每輛車發放4套白套帽;出租車主提出利潤分配的要求并不過分,等成本回收完畢,掌城科技公司會拿出部分收益給車主補償,如統一服裝、為每位司機購買保險等,但不會把錢直接發到各個出租車主手中。
“目前協會僅能利用社會化的手段達到提升行業管理形象的目的,去年年底同時有好幾家GPS提供商前來洽談,只有新疆掌城科技公司不計利潤回報,同意免費安裝、維護、更新系統,并打造車廂文化。”楊振峰說。
陳拉利則表示,城市出租車屬于政府特許經營,車主只是在一定時間內擁有經營使用權,最終所有權歸政府,安裝定位系統的過程統管辦只是監管,并不涉及利潤分配,由出租車協會包辦可以把每個產權人的利益體現得很充分。
但司機王軍算了一筆賬:“一臺GPS設備4000多元,相當于14年間每位車主每年獲利300元左右,而頂燈、座套、后窗、車體等廣告利潤豐厚,車主相當于掉進了免費的陷阱,投入與回報遠遠不成正比!”
他還有許多不解之處,如怎樣保證掌城科技公司的廣告收入完全透明、公開?誰來監管?利潤大致需要幾年能夠收回?什么時候開始盈利?這些都應該有個預計,“14年”究竟是怎么來的?
新疆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曉剛回應說,以往烏魯木齊也曾安裝過其他公司生產的GPS,由于后期服務跟不上,只能造成短命。14年的合約是為了避免過于市場化,保證整體經營的長期性。
他表示,目前頂燈顯示屏還未全部投入使用,廣告市場空間有多大、幾年能夠收回成本都不好預計。“但可以保證,成本回收后產生的利潤,會繼續投放到出租車行業駕駛員的公共福利中去。在廣告經營過程中,收益完全公開透明,烏魯木齊市紀檢委相關部門會定期抽查。”
為何將旅游公司排除在外
在媒體的報道中,車輛安裝的數目從一開始的7000輛出租車統一安裝,減到了5000輛。許多人想不通,既然屬于行政命令,剩余的2000輛出租車為何不在統一安裝的范圍內?
原來,這2000輛出租車全部屬于擁有60%的營運使用證的旅游公司。
新疆旅游出租有限公司是烏魯木齊市最大的出租車公司,該公司營運部部長王兵說:“2007年10月,旅游公司已經得到客運統管辦批準,車廂文化按照統管辦統一要求由公司下屬的廣告公司打造。”
他說:“作為打造車廂文化行動的一部分,我們會配合客運統管辦統一安裝,但GPS的提供商有很多,電子產品更新速度快,我們會在其中認真篩選,并不一定要選擇新疆掌城科技公司。”
對利益分配問題,王兵表示,旅游公司的前身是國有企業,目前60%的車輛經營使用權屬于單位集體所有,是否安裝定位系統,“我們會征詢其余4成經營所有權人的意見,公司也有獨立的廣告公司,若涉及利益分成,也是廣告公司直接與產品提供商直接協商,應該不會出現分歧!”
和旅游出租公司不同,其余出租車公司作為具有特許資質的二級管理單位,只能對自身管轄的出租車輛進行管理,在統管辦和私營車主之間上傳下達,“車隊同樣沒有商議權,只能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