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7月14日)了解到,我國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 昨天,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集體林權制度雖經數次變革,但產權不明晰、經營主體不落實、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仍普遍存在,制約了林業的發展。 據了解,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產權”是核心,通過采取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從而把林地真正變成農戶的生產資料。 在明晰產權中,必須維護林地承包經營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意見》明確規定,林地的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屆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這一政策符合林業生產周期長的特點,進一步表明黨的農村政策長久不變;同時要保持初始承包的穩定性,要采取措施穩定農民自我經營,要充分尊重歷史,已依法明確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要予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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