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福建省廈門市公布了完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的新政策,其中最大的亮點是:覆蓋面從原定的覆蓋城鎮居民40%擴大到50%,住房困難的低中收入人群都納入政府保障。同時,人均住房面積控制標準從人均建筑面積12平方米擴大到16平方米。按照新的標準,3人戶家庭年收入低于5.7萬元、4人戶家庭年收入低于6.8萬元、5人及5人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低于7.9萬元的,都可申請保障性住房。 國家規定的保障性住房覆蓋面為20%的低收入家庭,而廈門把覆蓋面擴大到了50%。廈門推行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經驗被有關部門譽為“全國房改新政的藍本”,關鍵在于廈門確立的目標是:全面構筑多層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系,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決城市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難題。
政府主導—— 投入120億元解決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難題
34歲的謝曉輝是廈門最早一批入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市民之一。記者走進位于廈門嶺兜一里小區的謝家,兩居室陳設著簡樸的家具,明亮干凈。 謝家三口人,兩口子加起來年收入2.4萬元,以前在社會上租房住,一半的收入交房租。今年2月,小謝作為符合條件的申請戶,參加了公開搖號,幸運地入住了保障性租賃房,按市場價的30%交房租,月租金僅為388元。到去年底,廈門市像小謝這樣已經入住保障房的市民已有294戶,而提出申請保障房的達13230戶。 “廈門市從2000年開始實行廉租房政策,但由于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畢竟只占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一小部分,還有不少‘夾心層’,在房價不斷攀高的情況下,買不起商品房。”廈門市副市長潘世建說,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廈門市委、市政府下決心于2006年5月啟動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的建設,以解決低中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 廈門的保障房分3個層次: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住房困難戶提供廉租房,實現“應保盡保”;
向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提供社會保障性經濟適用房,向無經濟能力購房的低中收入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租賃房。 廈門的保障房建設資金全部由市財政承擔。廈門市財政局局長黃強說,幾年內市財政將陸續投入約120億元用于保障房建設。2007年投入15億元,占土地出讓凈收益的40.8%,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投入比例10%高出30個百分點。 目前,廈門市規劃建設中的17個保障房項目已開工建設13個,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房約3.8萬套,這些項目將在2010年以前全部竣工。
嚴控標準—— 申請人要經過五級審核、兩級公示
“保障性租賃房在政策設計上與原來的經濟適用房有很大的區別。”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林粟如說,保障性租賃房解決的是保障對象對住房的基本需求,其房型、建筑面積、裝修標準都作了嚴格規定,從制度上防止保障標準的趨高性,目標直指低中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為確保公平公正,廈門嚴格保障房的準入條件,并建立科學的退出機制。保障性租賃房實行市場租金且收租、補助相分離,一旦申請戶收入超過申請條件,財政部門將停止租金補助;嚴格限制保障房的轉租、轉借行為。
廈門市對申請戶制定了嚴格的準入條件,嚴格界定供應對象,規定社會保障性住房分配堅持“只能一套”的原則,并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以防止多頭占房。制定了嚴格的《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調查審核工作流程》,申請人要經過五級審核、兩級公示共“七關”,才能最終拿到房子。 廈門市還動員群眾參與對保障房工作的監督。近日,廈門市根據群眾舉報,對一起騙租保障房的行為進行了查處。市民張某在申請時自行申報家庭無住房,因公示期間無人舉報,承租并已入住了一套三房型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群眾舉報張某5年內曾購買并出售過某企業的房改房。有關部門查實后,決定取消其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資格,并責令限期退出。
住得方便—— 保障性住房項目大部分都臨海、臨湖,且交通便利
廈門社會保障性經濟適用房的售價大幅低于商品房市場價。以位于廈門島內市區的首批保障性經濟適用房高林居住區為例,按照土地開發成本和建造成本測算的均價為430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每平方米200元的裝修費,這僅是周邊商品房市場價的40%。 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堅持“小戶型、功能全”的建設標準,讓低中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梯度消費租得到、租得起房,買得到、買得起房,并且生活方便。據了解,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戶型面積嚴格控制在一居室45平方米、兩居室60平方米、三居室70平方米,面積不大,但廚房、衛生間、陽臺等配套設施一應俱全。這些住房每平方米按200元左右進行統一裝修,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要購置必要的家具就可入住,省錢省力。 廈門市政府充分考慮到低中收入家庭生活、工作、就學、就醫等方面需要,盡量讓他們“住得方便”。廈門市規劃建設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項目大部分都臨海、臨湖,地理位置優越,基礎設施配套齊全,交通十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