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已經成為清潔發展機制(CDM)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供應國。而在CDM這一在中國處于主流地位的碳交易體系之外,國內部分機構也在尋求非政府主導的、而且更為便捷的碳交易體系。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的碳交易平臺似乎正為中國的減排項目提供這樣一種交易選擇。已經成為CCX會員的極少數中國企業,也希望推進業已形成的減排量在CCX的上市交易。
認可歷史減排量
在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框架下,CDM允許發達國家通過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減排項目,把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用于履行自身的減排義務。經過數年的實踐,CDM框架下的減排交易成為了今天中國碳交易的主要機制。 而也就是在2005年,國家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也在尋求CDM之外其他適合中國情況的碳交易機制。在了解CCX的交易機制后,中國政府和相關企業顯然對于CCX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此后,有五家中國機構在得到CCX的審核后陸續成為了會員。 “CDM在立項前就需要找到溫室氣體減排權的買方,而且CDM在形成減排額前要得到核證機構和相關政府部門的確認。而CCX認可賣方歷史上已經形成的減排記錄”,中國神霧集團投融資部的李樹仁說。 神霧集團在2006年成為了CCX的Offset
Provider會員,可以將自有的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在CCX注冊并出售。在神霧與淮鋼的合作項目中,神霧提供解決方案幫助合作方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幫助他們實現排放額的認證,最終目標是將受認可的減排額在CCX注冊并出售。 “CDM做的是‘未來的事情’。對已經產生的減排量是不能包括在CCX交易中的。CCX補充了CDM機制,交易已經發生并受核證的減排量,兩種機制正好各做一頭”
西安中揚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總監沈靜說,“可以說,CCX的交易機制和CDM在中國的碳市場中是‘差異競爭’的格局。”中揚電氣是CCX的Offset
Aggregator會員。當減排項目的二氧化碳當量低于10000噸時,項目業主必須通過Offset Aggregator在CCX注冊并出售減排量。
市場化交易
CCX成立于2003年,是世界上第一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市場平臺,并對減排量承擔法律約束力。與當時已經出現的CDM不同,CCX是一種不同模式的完全基于市場的溫室氣體交易。而且,在碳交易的利益分配和監管方面,CDM和CCX平臺的交易也有區別。 在CDM框架下,要轉讓溫室氣體排放額的企業必須先向國家發改委提出申請,經過評核批準后,企業要再通過第三方的評估合格,并把項目報告送交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登記注冊。之后,國家發改委將負責監督該企業的CDM項目的實施與推行,并核證該企業能夠真正轉讓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而且政府主管部門還將從項目業主出售減排額的收入中收取2%-65%不等的費用。 “而CCX的交易機制不受政府主導,由企業和企業、甚至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交易”
沈靜說,“在CCX類似于資本交易的平臺上,交易的是經過核證機構核證的減排量。與CDM框架下包括政府,業主,和中間機構的復雜利益鏈相比,CCX的碳交易是簡單的‘民間活動’。”
方法學障礙
盡管和CDM相比,CCX的交易平臺似乎更容易讓減排項目業主進入,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來自中國減排項目的減排額在CCX注冊出售。 沈靜認為,CCX原來只是在北美開展活動,中國減排項目使用的很多方法學還不在CCX的認可范圍內。“無論哪個行業的減排量,必須要有方法學。我們還在開發方法學的過程,這一過程十分漫長,特別復雜,必須從頭來”。 方法學是審查減排項目合格性以及估算和計算項目減排量的基礎。沈靜介紹說,CCX以前一直是從事北美地區的農業項目,農田休耕、甲烷利用、森林碳匯等。而中國減排項目所應用的方法學多在CCX認可的范疇之外。“目前只能結合具體項目推進,才能逐步形成對應某一項目的方法學。”她說,“如果企業的減排項目使用的是目前CCX范疇內的方法學,交易就會比較便利。” 目前,由中揚電器參與的水電和高爐燃氣(能效轉化)兩類項目正處于專家委員會的審批程序中,而后將進入核證流程。這兩個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額將有可能是首批在CCX注冊交易的來自中國的減排額。 盡管目前CCX也在個案上認可CDM產生的減排額在CCX交易。但是李樹仁認為,這缺乏實際可行性。因為CDM框架下的減排額交易必定已確定買方,而不用將減排額在CCX注冊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