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既能充分實現自身價值,又能額外創收,很多人都愿意有一份兼職工作,卻又有顧慮“在單位影響不好”。日前,長春市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在長專家等高層次人才作用的意見》,明確鼓勵高層次人才兼職兼薪,為這些在職人員從事兼職廓清了社會輿論環境。
《意見》指出,各類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科技人才在不侵犯原單位利益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可在企業或農村產業開發實體兼職兼薪;由高層次人才和科技人才所在單位組織的兼職科研、技術、管理服務活動,可從兼職中提取50%作為技術服務人工費;由科技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組織的兼職活動,可從兼職凈收入中提取85%作為技術服務人工費;由個人自行聯系的,兼職收入除依法納稅外全部歸己。
為鼓勵人才兼職向企業提供服務與技術攻關,這份旨在“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智力優勢”的紅頭文件,還提出要“完善人才柔性流動機制,建立健全服務體系”,“依托學會或協會等社會組織高層次人才多、信譽高、聯系廣的優勢,組織會員服務產業發展,提倡工程師星期六、星期日為企業開展有償技術服務”。
“高層次人才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性和決定性資源。政府營造鼓勵兼職的社會氛圍,就是要讓智力充分流動,讓技術發揮更大效應。”長春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吳彥杰表示,倡導高層次人才“陽光兼職”,是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符合市場規律的時代必然趨勢。
據了解,對于高層次人才做兼職,“過去一直沒有一個明文規定”。限于保守觀念,很多人認為,從事兼職是“不務正業”,從事兼職的人“把錢看得很重”。2002年,還有部分當地高校明令禁止教授、系主任在外兼職。雖然眾多企業急需智力支持,但這種輿情環境,使得部分高層次人才寧可閑著,也不在8小時之外去經濟主戰場發揮余力,而那些私下打工的兼職者,則“總有點兒做賊的感覺”。
“如果有這個能力,機會又合適,兼職無可厚非。”在一家大型國企工作的高級工程師韓峰向記者表示: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是國家培養的,其智慧與技術不應僅局限于供職單位內部,而應在保證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廣泛為社會服務,讓人才效益最大化。他希望,在政府的明確倡導之下,有關中介組織能搭建一個信息對接平臺,使高層次人才準確找到市場契入點。
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劉寶庵,對管理科學與人力資源的研究頗有建樹,他指出,人才與制度,都是一種資源、一種生產力,政府公開鼓勵兼職,給能人提供了一個政策平臺,破除了束縛人才全面發揮作用的思想繩索,激活了人才現有智慧與技術,同時降低了社會的人才使用成本,有助于進一步解放生產力。
“沒有明確的政策說法之前,地下兼職其實也紅紅火火,但正因是在地下進行,有關方面對兼職的管理與規范缺位,容易出現經濟糾紛。一方面,一旦因企業失信而致自身利益受損時,作為弱勢的兼職者只能忍氣吞聲;另一方面,一旦兼職研究人員在掌握核心技術后‘坐地起價’,進行要挾,企業也難以有效維權。”劉寶庵教授表示,政府在將兼職從地下引導至地上后,還要通過政策細化,或者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作用,對兼職行為的雙方進行約束與保護,引導兼職這個社會事物健康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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