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將投入100億元用于發展職業教育。然而,當前的職業教育學校良莠不齊,有的重招生、輕培養,還有的管理混亂、亂收費,導致了職業教育亂象叢生。
另一方面,在人力資源供給環節,技工特別是高級技工短缺現象十分普遍,這種狀況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很不協調。
不上課也發文憑
據2006年被招入安徽中華職業學校就學的陶玉妹介紹,她9月份進校,10月份就被推薦到昆山市一家企業上班,學校收取了兩年的學費,并表示兩年后給她頒發職業高中畢業證書。
“在我們學校,像陶玉妹這樣的情況大有人在。”安徽中華職業學校教師張大康說,“學校職業高中班學制為兩年或三年,但學生進校后,一般3個月左右就被推薦到外地工作,學校正常收取學費,并收取畢業生就業費,到畢業年限時就給學生頒發畢業證書。”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第一職業中學原校長劉中惠說,不少職業學校成立了由骨干教師組成的招生班子,一些老師的主要精力已從教學轉向招生。有的新建職業學校索性把第一年的投入全部用于招生。
有關調查顯示,有的職業學校每招一名學生就要付出兩三千元的回扣,有的學校一年花在“買學生”上的錢達百萬元之巨。
職業學校在招生大戰中耗費的資金,最終將轉嫁到學生身上,如通過收取學生各種費用來填補“虧空”。這樣反而加重了學生負擔。特別是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不力的情況下,一些職業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
學生成了“搖錢樹”
安徽中華職業學校畢業生王登說:“2004年5月,學校推薦我們10多名同學到深圳一家電子廠工作,到深圳后,學校收了我們每人1200元錢,說是就業費,也不給發票。這個廠讓我們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月工資500元。由于工資太低,我干了一個月就回來了。”
安徽中華職業學校畢業生鄭騰猛告訴記者,2003年10月,他和30多名同學被學校推薦到昆山市一家電子廠工作。學校收取1300元的就業費,也沒有出具任何發票。這個廠試用期滿月工資500元。由于工作環境很差,加之每天工作達12小時,有的同學工作一兩個月就回家了,他堅持干了1年,再也不愿干下去了。
這個學校的畢業生告訴記者,他們大多來自農村,家庭比較困難。學校利用他們尋找工作心切的心理,收取他們1200元至1800元不等的就業費,推薦的工作單位大多條件差,工資待遇低,不少學生上崗不久只得離崗,這讓他們原本困難的家庭更加困難。
這個學校的林白等教師告訴記者,安徽中華職業學校采取不記賬、不開發票的方式,收取畢業班學生就業中介費、進廠費、推薦費、路費、護送費等,這些錢大多被學校有關負責人私分了。
2005年12月,中華職業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安徽中華職業教育社,根據教師和學生們的舉報,委托安徽陳有志律師事務所調查學校亂收費問題。調查發現,從2002年至2004年,中華職業學校校長陶余新指派專人收取畢業班的各項費用,包括就業中介費、進廠費、推薦費、路費、護送費等。
據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證實,這些費用名目中只有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是客觀存在的,每個畢業生收取300元至350元,其他費用名目諸如進廠費、推薦費、護送費均屬巧立名目,并沒有實際支出。
中華職業教育社一位姓吳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中華職業學校是我們申報成立的,當初由幾名老同志聯合辦學滾動發展起來的。經過調查,我們下文決定免去校長陶余新的職務,但學校董事會意見不一,所以未能執行。我們是社會團體,沒有執法權,沒辦法處理。”
而中華職業學校校長陶余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學校只是幫助學生推薦工作,從未收取過上述費用。”
2006年初,此案移送到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處理,分局經濟偵查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中華職業學校負責人立案偵查,經初步調查,中華職業學校的確收取畢業生就業中介費、進廠費、推薦費、路費、護送費等,每人1200元至2000元不等,且均不開發票,也不開收據。這是否構成犯罪,還要查清這些非法收取費用的去向,以及對學校財務進行審計。這項工作需要教育主管部門——合肥市教育局的配合。”
據教師們反映,2006年6月,他們專門向省教育廳負責人投訴,這名負責人表示60天內辦結,但至今沒有處理結果。
發展職業教育首先要治亂
另據了解,廣西桂林最近對中等職業教育進行整治,有17所中等職業學校包括發生“實習生陪酒事件”的桂林市舞蹈職業學校,由于辦學行為不規范等原因被取消招生資格,約占全市所有中等職業學校總數的四分之一。這一數據向我們發出警示:職業教育不規范問題比較嚴重。
有關調查顯示,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灣地區三大沿海制造業基地都面臨著普通農民工供過于求,有專業職業技能的農民工嚴重短缺的供求矛盾。
據上海市有關部門預測,未來3年,上海市年均高級技工的需求約1.8萬人,大部分集中在工藝設計、機械加工、電器設備、光機電一體化等產業。
目前,在我國2.7億城鎮從業人員中,包括高級技師、技師、高級技工在內的高技能人才只有1860萬人。專家們憂心忡忡地說:“未來的中國制造誰來造?”
有關專家認為,發展職業教育,首先要治亂。教育及勞動保障部門應當正確引導職業教育發展,有效監管職業學校辦學方式,理性規劃職業教育發展布局和資金投入,讓一批有資質、有經驗、有實力的機構和民間資本興辦職業教育,并配套相應的退出機制。
此外,職業教育還應執行計劃招生,通過修改職業教育法,規范職業教育的招生、收費等行為。
據新華社合肥4月11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