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的“關于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如是規定。 有關專家稱,有獎發票是為促進有獎發票的使用和推廣,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具發票,規范發票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 北京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地區有獎發票的布獎獎金總數是固定的,為每年4200萬元。為了進一步調動市民使用發票積極性,北京地稅局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有獎發票的二次開獎活動,同時采取新的發票布獎方案。北京市有獎發票的中獎率將由現在的0.6%提高到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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