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改革,從未像今天這樣牽動百姓神經。 蘭州市政府近日宣布,從今年11月起,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元。此前,天津、上海等城市已上調水價,提價幅度大多為20%以上。進入10月份,銀川、哈爾濱等城市也開始醞釀調價。 新一輪水價上漲勢頭不減,其背后的動因究竟是什么?消費者為何對水價政策心存疑慮?公用事業改革的出路又何在?
聽證之爭:漲多少的選擇題
今年7月20日,甘肅省物價局就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召開聽證會,有關部門提出兩種方案,一是上漲0.3元/立方米,二是上漲0.4元/立方米。聽證代表、蘭州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何文盛說:“我選擇0.3元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對方給我的是漲多少的選擇題,而不是漲與不漲的判斷題。此前我在蘭州大學社區的調查顯示,群眾最擔心的就是水務企業把不合理成本轉嫁到自己頭上。” 一段時期以來,這種經聽證的水價上漲之路在不少城市上演。事實上,今年9月,國家相關部門曾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審慎出臺調價方案,并嚴格控制以補償供水成本為由集中上調自來水價格。
水務企業:公共財政投入不足
回顧從政策性低價到市場化計價的歷程,水務企業似乎總也擺脫不了“水價越漲,企業越虧損”的怪圈。 河南洛陽市水務集團在舉行水價上調的聽證會拿出三個數字:近三年來企業供水經營部分連續虧損628萬元、829萬元和2030萬元。 洛陽水務集團的虧損只是“冰山一角”。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對全國3000多家自來水公司的調研顯示,自來水公司1995年就開始全行業虧損,雖然在1998年以后開始提價,但直到現在基本維持在微利或者持平的狀態。 多年來的虧損為何難以填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認為,自來水行業長期虧損的深層次問題在于公共財政的缺失。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指出:“政府給得少,企業的這部分虧空就得由自己來承擔,但企業會承擔嗎?企業一定會向消費者出手,那就是——漲價。”
政府部門:水價成本監管薄弱
記者發現,在一些城市舉行的水價調整聽證會上,供水企業多強調持續虧損,但對于水價構成往往三緘其口,水價成本構成一團迷霧。 洛陽水務集團作為國有獨資的地方水務企業,雖然連續三年虧損,但2008年人均工資2.5萬元,仍高于洛陽人均22883元的水平。 據了解,我國至今仍未推出正式的供水成本監審辦法。長期以來,水價構成沒有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政府監管的依據主要靠供水企業提供的成本資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巡視員張悅認為,供水投入不能依賴于百姓交納的水費,也不完全適應于市場供求關系,在管網改造、二次供水和抄表到戶中,要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緩解水價壓力,體現政府公共服務的責任,讓群眾得到實惠。
尋找公用事業與市場開放的“平衡點”(短評)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提供的數字顯示,截至2007年全國36個大中城市居民生活供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的平均價格為1.7元/立方米,是1998年的12倍多。 “越改越漲”并非改革本意,卻是現實。梳理水務行業多年來的改革,城市供水催生出一個耐人尋味的“二八”市場格局:全國有20%的水務企業賣掉部分水權,引進競爭性經營資本,其中10%落入外資囊中;其余大約80%繼續維持國有獨資的經營現狀。 以蘭州為例。2007年法國威立雅公司以17.1億元的高溢價取得蘭州水務集團45%的股權,并獲得30年的蘭州市供水特許經營權。“洋水務”的高溢價水權交易被輿論質疑為“陰謀論”。但是,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針對11家外資水務企業的調查顯示,外資進入沒有對當地的水價調整造成明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