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與上海三地對全國PE中心的“明爭暗斗”悄然升級。 記者4日從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獲悉,近日,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在京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對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京的注冊設立、政策支持做出了相關規定。暫行辦法將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行。 暫行辦法規定:外資PE在京設立將“名正言順”、可獲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投資、明確了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可享受與內資基金相同的政策支持,此外,后續的扶持政策將陸續出臺。 北京市金融局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只是第一步,后面更多的政策將繼續往前邁進。“該暫行辦法表明了北京市政府對發展PE的決心,另外,是一個重要的開始,包括以此為契機,依據國務院‘先行先試’的批示,為外資PE和內資PE爭取更多的政策扶持。”
外資PE獲“正名”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可以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以中外合資形式依法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也可以外商獨資形式依法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應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允許公司名稱中使用“基金管理”字樣。 此前外資PE在京注冊只能冠以“投資咨詢”名稱,業內人士指出,這標志著此前外資PE只有在上海才能獲得名正言順的“基金管理公司”稱呼成為歷史,北京在吸引外資PE入駐的政策上將基本沒有落后之處。盡管換個名字對于企業目前來說沒有實質的利好,但是帶來后續的法律身份上的改變和因此帶來的后續政策優惠是主要意義。 一家外資PE人士對記者說,“對于外資GP(基金管理人)來說,最看重的不是結匯和稅收優惠問題,重視的是身份問題,因為外資GP在華設立機構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讓國外的錢進來,而是為了設立純人民幣基金,因為管理本土的錢和國外的錢沒有區別。盡管國內LP(投資人)還不成熟,但是外資GP需要的是本土的待遇和法律上的身份問題,這是核心。”
資金來源獲拓寬
暫行辦法明確了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可享受與內資基金相同的政策支持。對在北京注冊的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及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可按照《關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中的相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外資PE在京設立還有希望獲得大型LP——北京市股權投資發展基金的支持,而該基金的總規模為100億元。暫行辦法對外資PE在京發展提供了高質量的資金支持。對于符合國家及本市產業政策、具有行業公認的優秀管理團隊、符合北京市股權投資發展基金支持方向的外資PE管理企業,可由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給予資金支持。 北京市金融局有關人士指出,北京市股權投資發展基金是北京市政府支持下市場化運作的FOF基金,支持管理公司和基金都在北京注冊的PE,考慮到外資PE國際化經驗豐富,在管理上和幫助企業走出去上更有優勢。因此,對大牌外資PE基金的支持符合北京市PE發展的方向。
將研究合伙制政策
盡管暫行辦法規定外資PE應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但同時,暫行辦法對設立合伙制等形式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預留了政策空間。結合國務院12月初公布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暫行辦法規定,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在北京市設立非公司制形式的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從而為外資PE在京注冊預留了多樣化的組織形式空間。 另據北京市金融局人士透露,北京市有關部門還將共同研究合伙制外商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設立的有關政策。不過具體內容上,還需要研究國家層面稅收的立法精神再看地方政府能做什么。
優惠政策陸續出臺
去年3月,《國務院關于同意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批復》下達,文件特別指出,在中關村科技園區范圍內注冊登記的產業投資基金或股權投資基金,適用國家關于股權投資基金先行先試政策。業內人士認為,這為北京PE發展預留了很大政策空間,可以說,只要別的地方能夠應用的優惠政策,中關村也可以采用。 “當然,北京最大的優勢就是首都優勢,資金源和項目源的大量聚集對PE而言吸引力非常大。”一位外資PE合伙人稱,目前,已有大量外資股權投資機構在北京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暫行辦法的發布,為外資股權投資基金業充分利用首都優勢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2009年,北京市新注冊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31家,進入注冊程序的還有42家,計劃募集資金總規模超過2200億元人民幣。隨著暫行辦法的發布和各項試點工作的逐步開展,外資股權投資基金業在北京將迎來全新的發展機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