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正面臨著許多嚴峻的挑戰,氣候變化是其中之一。即將舉行的哥本哈根會議,將決定氣候難題的突破能否取得進展。 盡管通往哥本哈根之路越來越近,但對于這個會議可能的結果,國際社會依然存在不同的意見。悲觀者有之,樂觀者亦有之。更多的人,則期待哥本哈根會議不要一無所獲,期待各國或地區在談判之時,能有合理的妥協。 中國的態度,是努力促成一個有實質性成果的哥本哈根氣候協議。如本報昨天已經報道的,如果哥本哈根會議只是宣布一個空洞的政治宣言,那么,就說明這個大會將是以失敗告終。 氣候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需要全球性的公共產品。從中國的情況看,盡管對于氣候變暖和環境治理的認識與研究開展得并不算早,但的確給予了相當的重視。一方面,面對全球性的氣候難題,中國無可回避,也不應回避;另一方面,觀察中國自身的經濟發展,近年來能源消耗的速度遠高于實際經濟增長速度,而這種增長注定不可能長時間持續。 也正因此,中國近年來在節能減排方面的力度很大,出臺政策甚多。國家三令五申,要堅決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一些主政一方的官員甚至表態,如果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就引咎辭職。在國際協作方面,中國的態度亦很明朗,強調全球合作,努力追求達成全球共識。當然,這里的節能減排,主要是指減少二氧化硫及其他有害氣體和物體的排放。而國際社會討論的減排,著重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 顯然,全球共識的達成并非易事。氣候問題早已不是單純的環境議題,而與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密切相關。1997年達成的《京都議定書》至今未獲得美國的支持與簽署,便是清晰的例證。一些歐洲國家還開始操作將環境與貿易掛鉤,試圖推出針對進口產品的碳關稅。盡管從國際社會的普遍態度看,針對單邊征收的碳關稅建議反對聲一片,但此類建議中隱含著指向未來的模糊的趨勢。 說到底,減排量與各個經濟體的利益緊密掛鉤。對于中國等新興市場國家來說,減排量更是與發展權利直接相關。如果中國承擔的減排量影響到中國的發展權利,則這樣的減排量是不公平的,是以犧牲中國民眾利益、犧牲經濟發展為代價的。 中國的意見,一直是主張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這個原則,同樣是《京都議定書》所確定的。按照這一原則,發達國家將實施大幅減排,發展中國家則在發達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援助的情況下進行自愿減排行動。如今,發達國家的口徑明顯有了較大的變化,主張中國等新興市場經濟體承擔更多責任的呼聲越來越響。 某種意義上說,這樣的呼聲是轉移責任的做法。眾所周知,排放是個現實問題,也是個歷史問題。從歷史累計排放看,發達國家占全球累計排放的3/4。從人均排放看,發展中國家僅占發達國家的1/4。故此,《京都議定書》要求發達國家實施大幅減排,是有歷史依據的。當然,從共同利益出發,新興市場經濟體也應量力而行,在確保發展權的前提下,提出相應的減排目標——這最終是件利人利己的事情。 現在的關鍵是,各國或地區間的減排量究竟該按照怎樣的原則確定。在新近發布的《中美聯合聲明》中,雙方的措辭是“達成的成果應包括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和發展中國家的國內適當減緩行動”。但這個模糊的措辭,沒有指明具體排放的量,也沒有指明“適當減緩”的具體原則。 圍繞這一問題,學者樊綱曾有一個觀點。在他看來,應該把世界的碳排放歸因為消費,而不是生產的排放。具體而言,是要從1840年工業化開始,全世界按照人均消費累計的排放,作為現在減排責任的基礎之一。佐證這一觀點的最直接理由是,在全球化背景下,造成碳排放的商品可能出口到國外,國外消費者將享用商品——也正因此,減排責任就不能單由生產者所在國或地區承擔。 應該說,樊綱的思考提出了一個有價值的視角。而從公平的角度出發,減排責任須以人際公平,而非國際公平來確定。當氣候不僅僅是個環境議題時,就涉及到各個經濟體間的利益分配或成本分擔,也就涉及到公平問題。公平的真實含義應是人際公平,即保障所有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強調人際公平,也就強調了新興市場國家的發展權。發達國家不能在自己的國民擁有著較高的生活水準之時,卻拒絕或阻攔發展中國家保持一定的發展速度。如果哥本哈根會議不能建立在保證新興市場國家發展權的基礎上,則會議的失敗不可避免。事實上,以歷史的視角觀照,發達國家不僅應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還須在厘清排放責任之外,給予發展中國家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