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即將出臺的關鍵時刻,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機構設置改革方案率先浮出水面。消息人士透露,上海市金融辦內部部門由原來的6處室增設為8處室,此后將被賦予更多的管理職能。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在確認消息后表示,金融辦名稱暫不改變。 消息人士透露,改革后的上海市金融辦將設置以下八個處室:機構服務處、地方金融管理處、綜合協調處、金融市場服務處、金融合作處、金融穩定處、聯絡推廣處以及研究室。相比原先綜合處、機構一處、機構二處、上市重組處等的機構設置,分工權責更加明晰。 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在確認此消息后表示,上海市金融辦此次機構設置調整只是“三定”(職能、機構、人員編制)方案的其中一步,但上海市金融辦的名稱暫時還不會變。“在職能上,目前上海已經出現很多一行三會監管之外的新興金融機構或者說準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PE、VC等,金融辦會對這部分機構承擔起管理職責”,他說。 月初,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在談及上海金融國資改革思路時曾明確表示,上海金融國資需要專業化的統籌管理,可能采取的方式之一,就是國資委作為出資人,向金融辦讓渡管理權,由后者結合市管金融企業董事會試點工作,明確權責。為了配合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及國資管理協調機制的變化,上海金融辦面臨職能調整。 在上海市金融國資國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上海市金融辦的改革擴權在意料之中。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市金融國資國企改革重組涉及十六家市屬金融企業,涉及資產約2.45萬億人民幣,計劃五年完成。改革的總體思路為,歡迎外資、外地企業和民企加入上海金融國資整合,同時上海金融國資也要加強內部整合。 目前,國有獨資企業上海國際集團集中了上海市金融國資30%的股權,上海市政府已確立其為戰略投資型企業,明確其定位及職能為“集聚金融資源,服務上海經濟發展,改善金融企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