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國等13省區遭受高溫熱浪席卷,局地最高氣溫達40℃。25日白天,中國共有17省市(自治區)將會受到“熱浪”不同程度的席卷。中央氣象臺發布今年首期高溫中暑氣象預報,并繼續拉響高溫橙色警報。(6月25日中新網)
每年夏季天熱的時候,就會有一個話題也同時熱起來,這就是“高溫立法”。據說,中國現有的有關高溫勞動保護的唯一全國性法規,是1960年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專家指出,這個條例的大部分規定都不適合目前的勞動現狀,早已過時。2005年,有評論者就批評“高溫條例為何暫行了45年?”到了后來,每增加一年,評論只要改一個數字就行。 高溫立法為什么就是推不動?旁觀者當然只能猜測了。一種情況是,官員自己是在空調下工作,不知道高溫作業的老百姓有什么問題需要解決,甚至把這件事忘掉了。2007年7月,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就聯合下發通知,提出了一些要求,但由于缺乏相應的處罰機制,通知精神并沒有得到切實執行。后來干脆連通知也不發了,樂得省心。第二,可能是,立法是自找麻煩,沒有好處。如果是對自己有利益的法,一定有幾個部門爭著參與,沒有好處的就都裝著不知道。如果部門能收取高溫管理費,這法早立了吧?第三,反正呼吁立法的是幾個專家,高溫一過也就算了。沒有法律規定,該立而不立的法會遭受處分吧? 熱浪陣陣里,相思又一年。應該填補高溫立法這個空白了,因為這個空白是勞動者權利的空白,是政府責任的空白。我看,高溫立法的話題,今年怕是沒戲了,只好等明年再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