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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4 記者:余榮華 來源: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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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福州4月13日電 福建省教育廳近日出臺農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工程實施辦法,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將全省農村教師輪訓一遍。 按照實施辦法,福建省、市、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級對全省鄉鎮及以下(不含鎮所在地)初中、小學教師進行培訓,其中省級培訓骨干教師1萬名,設區市培訓骨干教師3萬名,其余培訓任務由縣(區)負責。省級萬名培訓任務具體安排為小學6000名、初中4000名,2009年至2012年平均每年培訓2500名,培訓名額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 培訓采取集中學習、教學實踐和校本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施辦法規定,以各級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培訓經費,不得向教師個人收取培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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