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2月23日電
今天(2月23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了2008年勞動爭議情況分析,去年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勞動爭議案件6458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19.1%,從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看,居于前3位的分別是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和外資企業。
據悉,2008年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已相當于1995年《勞動法》實施時的25倍以上,仲裁員人均處理案件4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其中,私營企業發生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要占受理數的39.3%,案件數比去年同期增長122.2%;股份制企業占受理數的26.7%,案件數比去年同期增長160.3%;外資及港澳臺企業占受理數的21.3%,案件數比去年同期增長110.5%。
據統計,在處理結果中,勞動者全部勝訴和部分勝訴占結案數的82.8%。勞動者全部勝訴占結案數的22.3%,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5個百分點,用人單位全部勝訴占結案數的17.2%,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個百分點。
據統計,2008年,由勞動者提出的仲裁申請占到案件總量的98%,其中,由于勞動者對《勞動合同法》的片面理解等原因,勞動者提出不合理仲裁請求的情形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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