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進區橫林鎮“新亞電機公司”人力資源部員工張紅(化名)是南京市郊縣的農家子弟。自上世紀90年代初,張紅進入南京市區的A國企當工人,1992年,國家社保政策出臺后,A國企為她辦理了養老保險,1998年又為她辦理了醫療保險。 2003年,A國企破產,張紅應聘進入南京市江寧區的B公司。這段時期,張紅在南京市區的社保賬戶因企業破產而中斷交費,張紅的勞動關系也轉移到B公司,B公司為張紅在江寧區開辦社保戶頭。2005年初,張紅從江寧的B公司跳槽到常州市武進區的“新亞”公司。 “2003年我離開A國企時,養老金已交納10年,醫保也交納了5年。按國家規定,社保金分個人賬戶和統籌兩部分。交費方式以個人工資為基數,養老部分,個人賬戶由個人每月交納8%,統籌部分由企業交納20%;醫保部分,個人賬戶每月交納2%,統籌部分企業交納8%。如果以月平均工資1000元計算,總計也有好幾萬元了,放棄了太可惜。我今年40多歲,老家的土地在城市化中被流轉了,退休后靠什么生活呢?我計劃回南京養老。” “2007年8月,我到南京市社保中心咨詢了解到,按國家規定,養老保險必須交納滿15年,退休后才能支取。我于是想把江寧、武進工作期間養老保險都續接到我在南京的賬戶上。” “不料南京社保中心告知,江寧區雖然是南京的一個區,但是多年來沒有劃入南京市的社保統籌范圍。按照南京的規定,非南京市統籌范圍內的養老保險賬戶,只能接續一次。也就是說,如果接續了在江寧工作的一年半養老保險,就不可以再接續武進工作期間的養老保險了。” “迫不得已,我只能先把江寧區一年半的養老保險續接到南京的賬戶上,武進的養老保險以后再想辦法。事實上,江寧的養老保險統籌部分還是不能提取出來續接到南京的賬戶上,我續接的僅僅是個人賬戶的那部分而已。如今,南京的養老保險只能接續一次,常州的醫療保險又帶不走。為了老有所依,現在我不得不在這兩個城市同時交納社會保險。”張紅無奈地告訴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