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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叫為每分鐘0.6元,被叫為每分鐘0.4元 ■調整后標準3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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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產業部、國家發改委今天公布了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方案。其主要內容是: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不區分本地通話和長途通話,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主叫為每分鐘0.6元,被叫為每分鐘0.4元。占用國內長途電路不再另行加收國內長途通話費。 各電信企業現行資費方案中,國內漫游狀態下的通話費(含漫游狀態下的國內長途通話費)高于上述標準的,由有關電信企業按照上述標準降低;低于上述標準的,不得借機漲價。 按新標準計算,漫游狀態下的服務收費,由現行的主被叫長途通話預付費用戶每分鐘1.4元、后付費1.2元,本地通話預付費0.8元、后付費0.6元,主叫統一降為每分鐘0.6元,降低幅度分別為57%、50%、25%和0%;被叫統一降為每分鐘0.4元,降低幅度分別為71%、67%、50%和33%。 兩部委要求,各電信企業要抓緊計費系統的技術改造,于3月1日起按調整后標準執行。確因技術原因不能按期執行的,經批準后可適當后延執行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5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標準。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方案有兩個特點。第一,合并了本地和長途通話費。以后付費用戶為例,新標準的考慮是,在取消0.2元漫游費前提下,以本地通話費主叫每分鐘0.4元、被叫不收費為基礎,將長途通話費按50%左右、平均0.3元計算,把上限標準確定為主叫0.6元,被叫0.4元。把主叫收費標準安排低一些,主要是考慮解決部分消費者主叫通話費不高于現行同城特例收費0.6元的需要。第二,合并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的上限標準。現行預付費用戶通話費標準每分鐘比后付費用戶高0.2元。調整后,不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實行統一的收費標準。 對于漫游通話費還不能完全實現單向收費,這位負責人介紹道,主要是因為漫游用戶有一部分是長途通話,由于主叫方只支付本地通話費,因此需要由被叫的漫游用戶支付相應的費用補償占用長途電路的成本。他還表示,雖然從個別電信企業的盈利水平看,移動電話通話費還有進一步降低的空間,但幾大電信企業極不平衡,部分電信企業按現行方案承受已有很大困難。今后,要進一步推進電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電信企業之間的發展不均衡問題,促進企業在競爭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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