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召開的廣東物價工作會議透露,物價部門監審發現去年廣東電網利潤高達142億,利潤空間太大。對此,廣東將提出電力價格改革,全面下調工業和居民的銷售電價。據悉,降價后該省每年將少交電費50億。(1月13日《南方都市報》)
廣東的電價之所以能夠下調,并非個別領導拍腦袋決策的結果,也不是電力企業陡然大發慈悲使然。在此之前,物價部門前后歷經一年多時間,對電力系統進行了認真調查,掌握了許多翔實的“第一手資料”。面對事實,底氣不足的電力企業只能接受降價的無奈。
有意思的是,前不久,鑒于2008年電煤價格將上漲一成左右,五大發電集團紛紛抱怨煤炭價格上漲將給企業帶來壓力,希望通過調高上網電價來解決。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面對巨額利潤,在電力行業的普遍喊漲聲中,廣東電價卻反其道而行之,步入下降通道。二者出入之大,讓人不得不對電力壟斷行業葫蘆里到底裝的什么藥平添一頭霧水。
按理說,作為電力燃料的電煤價格出現上漲,電價并非完全不可以隨之上漲。漲價訴求如果真正順應市場倒也無可厚非,想必公眾也能理解。問題是,現有機制中,到底該如何確認電力企業的漲價訴求就一定符合市場實際變化?電力企業的成本與利潤問題,究竟應確立怎樣的標準才真正符合社會的利益調整需要?可以肯定的是,電力企業如果始終保持大大超過國際上6%到8%的平均水平,高達11%的回報率,不僅有違市場規則,也違反了“國際慣例”。
回想一下,壟斷行業之所以總是處于輿論爭論的中心,就是因為公眾不能容忍他們一邊坐享巨額利潤,不思內耗嚴重與成本驚人等問題,另一邊卻又裝苦叫窮,經常性地吆喝著漲價。總之,壟斷行業的漲價問題,不能僅憑壟斷企業自說自話,不能讓會哭的孩子多吃奶成為現實。
廣東電價之所以能夠實現順利下調,關鍵在于沒有就事論事,而是在充分尊重市場的前提下,找準了電力企業的軟肋,確認了其利潤,認清了問題的本質。今年是改革開放30年,一直走在發展前列的廣東,給其他地方提供了許多可供借鑒的寶貴經驗,但愿這次電價“逆市”下調的“廣東經驗”,在全國推而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