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物價部門對廣東電網公司的成本監審發現,去年廣東電網的利潤高達142億,利潤空間太大。廣東將提出電力價格改革,全面下調工業和居民的銷售電價。(1月13日《南方都市報》)
壟斷行業處于一種非市場化的經營狀態,政府對壟斷企業也抱有復雜的心態,其行政主管者的利益傾斜往往壓倒市場監管者的角色堅守,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業績壓力又容易讓公共利益退居后者。 半行政化的壟斷行業在兩套截然不同的價值體系中搖擺,政府的政策走向也徘徊在過度管制與過于開放之間。于是,當廣東電網利潤過高,電價也同時過高,并直接影響到廣東經濟的整體發展態勢時,政府終于出手干預,要求廣東電網降價。 這種政府直接干預市場價格的行為,具有很大的內在彈性。由于政府沒有將壟斷企業看作真正獨立經營的法人主體,其經營自主權和價格制定權依舊維系于政府在各種利益博弈下的妥協考量,因此所有的風險也間接轉嫁到政府頭上。壟斷所衍生的貪婪胃口以及其本質上對市場游戲規則的破壞、對社會發展的長久危害,使得政府所要承受的道德、經濟與社會壓力與日俱增。當政府驀然驚覺壟斷企業已異化成反咬母體的“狼孩”時,就必須采取一系列強制手段予以制止。近年來對國內油價的上限控制、對某些“價格聯盟”的行政打擊都緣于此。
不過,政府干預始終面臨兩難抉擇——雖然在短時間內掩蓋了矛盾,但也在更大程度上深化了壟斷企業的“半官半商”性質,乃至延誤了體制改革。比如,油價倒掛所造成的機制滯后始終難有動作,水電氣系統難以向外資與民營開放。技術細節的縫縫補補,不能帶來市場競爭體系的完全解放,也無法保證民眾權益獲得完善保障。 廣東省下調電價,民眾和企業只獲得一兩分錢的“降價權益”,顯然是遠遠不夠的。但指望對經濟發展支柱的電網價格大做手術,正謀求上市的電網固然不答應,政府也在壟斷企業“合理回報”與價格一步到位的社會預期之中左右為難。行政保護下的市場壟斷仿佛一把雙刃劍,讓政府、企業與社會都被捆綁在“國企利益與國民利益誰更重要”的理論爭議中。在目前社會關注的手機漫游費聽證中,我們也可深刻感受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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