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6月1日起,超市一律不再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在向各省直屬機構下發的《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中規定,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應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并將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中國政府網9日消息)
“一律不得”應理解為是對塑料購物袋的全面禁止,其實早在去年7月乃至更早一段時間,沈陽、北京和杭州就都曾極力推行過全面禁用塑料垃圾和筷子、餐巾紙等一次性用品的法規,這說明我們在加強城市規劃、治理環境污染方面已達成共識,但縱觀各地的治理效果,我們發現,便宜的發泡餐飲具及超薄塑料袋在市場上還是無所不在,可降解的環保替代品依然是“曲高和寡”,可見,對白色污染的治理如僅靠政府一方出臺禁產、禁用法令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市民塑料袋的使用率很高,一時或小范圍的治理效果難顯。去年末,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和商務部聯合發布的《超市節能問題報告》顯示,中國快速消費品零售全行業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數量約為500億個。僅廣州一地,每天產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萬個。以20萬個為1噸計算,一年下來塑料袋帶來的垃圾就有1390噸,其占垃圾成分已從3%上升到22%,是15年前的136倍,面對如此驚人的使用率和使用量現實,面對我們在衛生環保管理制度上尚不具備統一宏觀的管理協調體制現實,僅僅寄望于法規的制定推行,寄望于幾年內小范圍的禁產禁用,就給人有只“堵”不“輸”,靠法規簡單強制的疑問,實際上,去年年初,廣州市有關部門提出的對使用塑料袋收費從高端顧客、高端市場和高端社區逐步推廣實施的辦法沒能被大面積推開已經給我們提供了借鑒。 綠色環保塑料袋還難以讓市民普遍接受。這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一是我們的政府部門在加強認證監管等手段之外,還沒推出能讓市民易于辨別的既符合規范又品質優良的綠色包裝產品和專用標志,這也是為什么雖然早在1990年衛生部就發布了《關于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衛生管理辦法》,但十多年來大量再生塑料袋還在與食品“肌膚相親”的原因。二是其價格昂貴讓人忘而卻步,據介紹,超薄塑料袋在批發市場上一般是三到四分錢一個,而可降解塑料袋每個則在一毛五分左右,
對于一個一天只用500個塑料袋的商場來說,一天的成本就要多出60多元,這種利潤成本差異,難說能不讓人們有所顧忌。 塑料垃圾治理是一個長期工程,需要我們從“減、管、用、教”等多方面加強治理。既需要通過實施減免稅等政策來促進和鼓勵環保產業的形成,也需要運用“誰污染誰治理”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征收塑料垃圾產生費,更需要抓住市民的生活實際,加強對環保塑料袋的認證和推廣,讓市民無需專業測定也可以輕易鑒別塑料袋的品類和級別,這樣,我們就能在政策導向、產業結構調整、城市規劃、科技開發等諸多方面形成對“白色污染”的綜合治理,達到循環利用、造福人類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