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則簡短的消息,卻也是令人有些興奮的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開始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敏感的媒體迅速給出個稅起征點提高到2000元的各種相關信息:比如,為此政府將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但換取的卻是工薪階層納稅比例降至30%。其實,賬應當這樣算———政府財政屬于公共財政,它的根本屬性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財政支出主要也是用于增加民眾福利與公共服務改進的各類項目。根據經濟學家的測算:直接征稅過程中帶來的各種損耗(比如稅務人員工資、納稅所需時間等成本),使得民眾手中的一塊錢到了政府手中大概只剩下8毛錢,而且其損耗率還會隨不同政府運行效率而增加。再加上今年以來物價持續快速上漲,給民眾帶來了直接的生存壓力,因此學界有關“減稅加薪以減少民眾負擔”的呼聲日益高漲。所以,無論從服務效率還是公平取向來講,個稅起征點提高都是一個必然結果。
個稅起征點從現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是一個稅收管理與社會發展形勢接軌的進步,但改革的步伐卻稍顯略小。根據2006年中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統計數據,僅僅在廣州一地,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36321元,比上年增長7.3%,即廣州所有在崗職工都要納入個稅征收范疇內,而當年全年廣州市商品房銷售均價6545元/平方米,同比上漲22.0%。居民的收入增幅遠遠比不上房價增幅,此外還有醫療、教育等沉重負擔,與此同時還必須交納相當比例的個稅,可謂負擔沉重。
個稅起征點的隱性不公往往被忽視,當國內工薪階層在個稅費用扣除標準由800元調至1600元時,在京的外籍人員的費用扣除標準也從過去的4000元,提高到了4800元。國內外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整整相差三倍,這公平嗎?因此,居民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應當盡快上調,至少應與外籍人員個稅標準持平,從而達到稅收二次分配的公平調節功能。
如果按照上述數據,國內居民個稅起征點起碼應當達到4800元,即使退一步說,按照循序漸進的基本改革原則,至少也應達到3000元以上。
由于國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并不均衡,所謂的南北差異、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差異非常明顯。因此在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經濟發達城市或地區,中央可否允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速度做適當調整,從而形成適當多元化的個稅起征體系。
應當承認,政府近年來也在針對稅賦進行改革,也出臺了一些減輕稅賦的政策。但缺乏民眾權利的主動授予,這種“單方面善意”是很難維持到底的,稅收改革也容易陷入搖擺中,民眾權益無法獲得根本保障。雖然此次個稅起征點提高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但修正案草案的出爐過程,似乎還在重復過去的“神秘主義路線”———稅務部門閉門決策,缺乏民眾廣泛參與、充分聽證的基礎。
改革推進往往需要自下而上的民間推動,因為公共政策的演化改進,必須符合以民為本的路線,從而通過稅收的二次分配與轉移支付功能,改進和增加更多的社會總福利。如果民眾沒有感受到這一點,則應該有足夠的利益表達渠道,促使政府去盡力完善既有稅收政策。遺憾的是,民眾的表達權在這些年的個稅起征點改革呼聲中有所體現,但“推動權”卻始終無法在制度層面形成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