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是一項銀行的普惠服務
央行宣布,從11月19日起將在全國范圍內開通小額支付系統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據傳媒報道,建行、中行、交行、北京銀行、興業等5家銀行在京已率先開通。 自從上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行長在湖北一次金融會議上透露,武漢地區金融機構將推廣小額支付系統通存通兌業務以來,廣大儲戶就對通存通兌能在更大范圍內推行充滿期待,但是當他們真的等來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在全國范圍內開通的好消息時,卻不免感到有些失望。 百姓的失望主要在于兩個方面:一是手續過于繁雜。據介紹,儲戶辦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之前,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到開戶銀行申請開通該業務,并簽訂業務協議,隨后客戶將獲得一個12位數的支付行號,以后到其他銀行跨行通存通兌時,必須提供這一號碼。這與人們想象中的即時辦理有一定的距離;二是手續費偏高。此次開通通存通兌業務的銀行大多執行每筆交易金額1%的收費標準。這就意味著跨行存取10000元要支付100元的手續費,這相當于10000元1年期定期存款年息的一半左右。100元對于高收入者來說或許算不得什么,但絕對會為大多數中低收入者所看重。 銀行辦理跨行通存通兌或許要承擔一定的成本,但是銀行自身也是開通該業務的受益者。如果銀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兌手續費,其所帶來的便利與實惠,將能吸引人們將盡可能多的資金盡快存入銀行,這于銀行來說無疑是一種利好。另外,銀行免收跨行通存通兌手續費,更多的儲戶就會選擇就近辦理存取款業務,這樣就可促進各銀行窗口服務資源的均衡利用,有利于銀行排長隊現象的緩解,而這顯然也是在為銀行減壓。所以,辦理跨行通存通兌生成的些許成本,可以也應當由銀行通過彼此協商予以消化,而不應將其一股腦地轉嫁給儲戶。 不斷提升自身服務的人性化程度,是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企業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公眾對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企業尤其是國企提出的要求。既然跨行辦理通存通兌是絕大多數儲戶的期盼,而不僅僅是少數高收入者的需要,商業銀行顯然就應將其定位為一種普惠性服務,而不應因為收取高手續費而事實上將大多數儲戶拒之于該項服務的門外,使其異化為一種只能為少數人享受的特需性質的服務,否則跨行通存通兌業務的開通不但對大多數儲戶來說會缺乏實際意義,而且也有違商業銀行作為國企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與大多數儲戶與公眾的期待與要求背道而馳。 一項原本應該是普惠性質的服務,由于其收費過高,事實上將淪為僅能為少數人享受的特需服務,折射出部分商業銀行所持的唯利是圖的“服務理念”。從近期來看,這是有關管理機構沒有擺正自身位置,發揮維護公平與正義功能的結果,從長遠來看,則是銀行業壟斷態勢尚未打破的必然現象。這實際也提醒人們與社會,普惠的實現不能僅寄望于強勢部門與人群的意識自覺,唯有通過制度設計、健全對于權力與資本的制約機制,形成和賦予公眾相對等的抗衡力量,普惠才不會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樓閣。
高收費實質是變相抵制
央行宣布,從11月19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通小額支付系統跨行通存通兌業務。市民可持任何一家銀行的銀行卡或存折,在任一地點的銀行網點辦理存取款、轉賬及查詢業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均把跨行通存通兌收費標準定為每筆金額的1%,其中建行、農行、工行最低10元,最高200元;中行最低1元,最高100元。 跨行通存通兌業務的開通,當然是一個好消息,它意味著公眾辦理銀行業務將可能更加方便。然而,各銀行該項業務收費標準的公布,卻讓跨行通存通兌淪落為“看上去很美”。試想,如果利息還沒有手續費高,如果手續費要遠高于打的費,諸如此般的所謂“方便市民”還能有多少實質意義? 跨行通存通兌業務該不該收費?我認為是應該的。因為銀行開通此項業務,畢竟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財力,適當的收費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問題在于,現在公布的收費標準,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收費標準,確實高得離譜。 一個可以參照的例子是ATM機上的跨行取款費。這筆費用原來是2元每筆,雖然現在四大國有銀行都提成了4元每筆,但相對于跨行通存通兌動輒1%的收費標準而言,依然是小巫見大巫。當然,ATM機是自助服務,柜臺服務的收費標準可以適度提高,但肯定不至于高到這樣的程度。 另一個更加可以參照的例子是央行公布的各金融機構使用小額支付系統的收費標準。普通貸記、實時借記和實時貸記業務、支付類業務基準價格為0.5元/筆;普通借記、定期借記和定期貸記業務基準價格為0.08元/筆,異地支付業務按基準價格的150%收取匯劃費用。 殊不知,跨行通存通兌對銀行而言,本質上是互惠互利的合作行為,整體上必然趨于平衡,因而銀行為開通此項業務所增加的人力成本,實際是相當有限的。唯一需要真實付出的增量成本,就是向央行繳納的這部分使用小額支付平臺的費用。 從0.5元/筆、0.08元/筆到每筆金額的1%,這個成本與利潤的差距不可謂不懸殊。難怪門戶網站的調查顯示,超過九成的網友均認為跨行通存通兌手續費過高。過高的手續費無異于以“便民”之名行“騙民”之實,除了銀行自身的商業價值以外,幾乎不會產生任何社會效益。 事實上,小額支付系統早在2005年就在天津和福建試點運行,2006年6月已經在全國推廣。但銀行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小額支付業務,公眾因此很少能實際享受到這一便利。即使銀行排長隊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之時,依然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服務意識不強、以壟斷優勢立足的大銀行擔心業務向那些靠服務競爭、卻網點偏少的小銀行流失——跨行通存通兌手續費,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相差9倍自然就毫不奇怪了。說白了,大銀行不愿意把自己的柜臺資源與小銀行整合,只愿意以手續費封頂的方式積極拉攏一些大客戶。這個意義上,讓普通公眾明顯感覺不劃算的高昂手續費,事實上是對通存通兌的一種變相抵制。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這些國有商業銀行服務意識的稀薄和社會責任感的稀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