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目前很多公司也像華為一樣,已在醞釀和調整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從企業和資本的角度來說,為了使《勞動合同法》不給公司帶來過重的企業責任壓力,“合法”規避用工風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我們從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一個穩定、和諧的勞資關系的大局著眼,這種“上有法律,下有對策”的情況是不應該出現的。何況,不是很多企業都能像華為一樣給員工比較合理的補償。 當前的勞資關系是一種“勞弱資強”的格局,勞工的權益普遍受到企業或多或少的剝奪。無論從企業的長遠發展還是提升國家競爭力來說,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都至關重要。一個企業如果不想撈一把就走,需要一種穩定和持續的勞動關系。現在的問題在于,由于外部競爭激烈,相當多的企業采用降低勞工成本、縮短用工時間來贏得競爭優勢,致使勞動合同普遍趨于短期化。這短期來說對企業是有利的,可以隨時裁員,但長期而言,它培養不了員工對企業的忠誠意識。企業要發展,如果員工缺乏對企業的忠誠意識,員工就沒有動力去為企業服務。而從市場經濟國家來看,有競爭力的國家都是勞動關系相對穩定的國家。 為了讓勞工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使法律的出臺不失其意義,就要盡可能避免這種“上有法律,下有對策”的情況出現對勞工權益造成損害。國家尤其是勞動執法部門須建立目標責任,加強法律執行的監督機制,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使法律切實成為勞工權益的保護傘。此外,要實現公平和諧的勞資關系,還須從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政府政績觀、社會結構等多方面著手。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