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宣布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包括取消由國家發改委執行的“國家特殊規定的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等生產項目核準”,這意味著自2004年開始實施的手機生產核準制將正式取消。按照目前的規定,只要一款手機能夠通過信產部“進網許可”,就可以用自己的品牌出現在市場上。 “如果說入網許可證是每款手機上市的‘身份證’,生產牌照對手機生產企業而言則是純粹的‘準生證’。”信產部電信研究所泰爾實驗室主任何桂立昨天介紹。據信產部的統計,自2005年2月國家發改委實施核準制以來,核準的新增手機企業有41家,其中外商投資企業11家,國內企業30家。 賽迪顧問通信產業研究中心副總經理黃靜認為,在生產項目核準制度實施后,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有的企業只憑取得的生產牌照,自己不參與生產,而是靠向代工企業收取貼牌費獲得利潤。代工企業交納的貼牌費并不低廉,曾從事貼牌生產的深圳金立在2005年4月取得生產牌照后,便按照回贈貼牌費的承諾,每部手機降價30元至50元。 黃靜預計,取消生產牌照后,手機代工企業“轉正”的機會增加,過去單靠收貼牌費賺錢的廠家很快會失去市場。越來越多手機廠商來申請入網許可的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品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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