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相比,銀行更關注的是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盡管新政提出通過利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以及要求銀行提示房貸者履行誠實守信原則,但由于潛在的利益沖突,銀行依然面臨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的難題。 依照央行、銀監會就調整房地產信貸政策答記者問時的解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貸款所購買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僅從字面上理解,此次政策調整并非針對“第二套住房需求”,而是針對“第二套住房信貸需求”。 多家商業銀行人士預計,對“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監測將主要通過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來進行。也就是說,有信用記錄即進行過住房按揭貸款的客戶才會被歸類于“第二套(含)以上住房”信貸調整之列。那么,實際擁有第二套(或以上)住房,但僅為首次貸款的客戶,依然可進行正常優惠授信,此其一。 其次,《通知》中并未對“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主體進行嚴格界定,是以戶為單位還是以個人為單位,商業銀行對此仍未達成一致。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購買兩套住房,只需分別單以一人名義貸款,即可規避“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利率上調。 對“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界定未明,不僅使得游走于邊緣地帶的消費者有可能規避政策調整,對某些實際為第一套住房購買者亦可能出現“超常波及”的危險。比如“以小換大”購房者,如果首次購房時曾有信貸記錄,則可能在二次購房時被列入“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客戶的范疇。 而另一尚未定案的疑點在于,目前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信用記錄還未完全進入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也就是說,部分進行二次貸款購房的客戶可能由于首次僅進行了公積金貸款而被排除在“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購房者之外。 多家商業銀行人士表示,雖然目前對于“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認定仍頗多爭議,但最終在各行細則出臺之前,將協調定義以方便政策落實。同時隨著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完善,兼顧信貸需求與風險控制的調控將更加平穩。
首付提高北京退房人急劇增多
黃金周還沒結束,清河地區某中高檔樓盤的高管全體被緊急召回公司開會,會議的主題就是商討應對第二套房提高首付和利率的對策。據了解,前幾天北京很多開發公司都召開了類似的會議,原因是房貸新政出臺第二天部分在售樓盤的簽約情況出現了變化,已有購房人三三兩兩開始退房,退房的理由幾乎都與房貸新政有關。 南城這幾天正在正式簽約的某樓盤銷售負責人告訴筆者,在房貸新政出臺的第二天,該樓盤已經接到了9戶退房申請,其中7戶的理由都因為是第二套房,房貸政策變化帶來的資金壓力太大。 筆者聯系到了其中的一位退房人郭先生。郭先生告訴筆者,這套正在辦理退房手續的房子是他名下的第二套房,所以肯定得執行新的房貸規定。郭先生坦言,他買房不是為了投資,而是為了改善居住品質,讓自己住得再好點,“但是新的房貸政策下,幾乎每個月要多交2500元的月供,而銀行還在不斷加息。買房本來是為了提高生活品質,我可不想為這個再把現在的生活品質都降低了,趁早退了。” 受房貸新政影響最大的就是類似上述清河地區某樓盤那樣的單價在1.2萬上下的中高檔樓盤。對此,業內人士分析原因有兩個:首先這類樓盤適合投資的人群比較廣,不像別墅豪宅只有特別有錢的人才能參與投資;其次,很多已經買過房的北京人紛紛開始二次置業,將自己的家“更新換代”,而這兩類人無論是投資還是為提高居住品質換房往往需要借助貸款,中高檔樓盤因此成了房貸新政的“重災區”。 而有意思的是,一些中高檔樓盤開發商已經有了應對的做法。把40%的首付分成兩次付——簽約的時候首付30%,其余10%等到樓盤封頂銀行放貸時再付。而第二套房貸款利率調高帶來的影響顯然是開發商無能為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