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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披露,據統計,我國農民工中有3500多萬進入了高危行業,民營煤礦井下幾乎全是農民工,建筑行業3000萬職工中80%是農民工,制造煙花爆竹的100萬人幾乎都是農民工,危險化學品有33%是農民工。目前勞動部門正在加大力度,按規劃到2008年高危行業農民工的工商保險要全覆蓋。圖為從事建筑施工的外來農民工們。 | 蓋樓蓋了10多年的建筑工人老謝“風趣”地給記者透露了工地上工友們的看病秘籍:“頭疼發燒自己抓藥,胃炎腸炎診所省錢,工傷大病直撥120。” 生活在城市中的農民工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為城市發展和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存在的本身就證明了城市的活力和發展潛力。但目前由于缺乏最基本的社會醫療保障和救助體系,眾多生活在城市和鄉村夾縫中的農民工兄弟一旦遭遇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傷害,等待他們的將是難以承受的高額醫療費和無奈返鄉養病的命運。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調查分析顯示,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約為1.2億人,進城農民工約為1億,但是有醫療保險的農民工還不到一成,簽署用工合同的寥寥無幾,農民工群體健康醫療保障出現“真空”。
不講掙錢多少 就怕身體不好
春節剛過,當城市人還沉浸在節日的喜慶中時,來自貴州的老田和往常一樣,已經開始背上裝滿被褥和衣物的編織袋,帶著對未來的美好憧憬,踏上進城打工之路了。 3月18日中午,在海淀區五道口附近的建筑工地打工的老田告訴記者,他家里有6口人,有兩個兒子都在上學,光靠家里那點地,根本養活不了一家子人。他今年50多歲,在外面打工已經有10多年了。他曾經去過廣東、深圳、西安、蘭州等地打工,現在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如從前了,只能打點零工,給孩子們掙個學費也就行了。 然而一聊起看病的話題,老田連連搖頭:“出門在外,誰都圖個平平安安,有個好身體比什么都強。沒有錢,咱可以賣力氣掙,但要是有個病,就沒有辦法。誰有個病都得打針、吃藥,要看病就得花錢。我們都是不怕窮,就怕病,有了病不找醫生,扛扛能好就再好不過了!” 一提到看病,同老田在一起干活的小孫就犯了愁,去年8月一次不愉快的經歷讓他記憶猶新:“我輕易不得病,可那次發燒燒得連起床的勁兒都沒了,就花了
2.5元錢找了個診所打了一針。”小李說也不知打的什么藥,大夫說能退燒就行。臨走時小李又花了2元買了4片感冒藥,正好夠一天吃的。他說:“可沒想到的是,這一針下去不但沒退燒,屁股還疼了五六天呢。”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他很想得開:“我們打工掙錢遠遠比不上城里人,但到大醫院看病收費卻一樣,而且城里人還可以報銷、有醫療保險,我們哪能看得起呢!” 據相關部門發布的一項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在務工期間生病,34.24%去正規醫院看病,
32.02%自己根據病情到藥店買點藥吃,22.41%去個體診所看病。在對近2/3不上正規醫院看病的農民工調查,不上正規醫院看病的主要原因是:費用太高,沒有去醫院看病習慣,沒錢看病,所占比例分別為69.43%、9.56%和7.30%。
城里打工掙錢 返鄉看病省錢
一般情況下,如果得了病,每個人都會馬上說:“快到醫院看看!”但干了十幾年建筑工人的老謝卻“風趣”地給記者透露了工友們的看病秘籍:“頭疼發燒自己抓藥,胃炎腸炎診所省錢,工傷大病直撥120。”老謝說,醫療費用的高低是決定他們是否就診與怎樣就診的主要因素,一些就診方便快捷、價格便宜的個體診所是民工兄弟們的首選。而到大醫院就診的大多是被“110”、“120”送去的,多是摔傷、砸傷的意外事故。一般主動到大醫院就醫的農民工很少,因為別說看病治療,光是各項檢查費用就負擔不起。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隨著近年來外出打工的農民工越來越多,農民工返鄉看病的現象也隨之出現。這些農民工為什么要冒著生命危險返鄉看病呢?說到底,就一個“錢”字。由于城市的醫療費用比農村高出了不少,一般城市居民患病都難以承受,更不用說收入本來就不高的農民工了。在難以承受的“天價醫療費”面前,農民工不得不選擇返鄉看病。 說起工傷事故,老謝告訴記者,去年4月底,一位同鄉在建筑工地操作機床時,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被軋成粉碎性骨折。老板把他送到一家醫院,簡單的處理就花了2000多元。當聽說還要拿8000元的住院費和手術費后,老板再無音訊。無奈之下,只得回老家治療。所幸的是,花了3000多元、住了十幾天醫院后,幾個手指頭才算保了下來。 “發生工傷意外傷害,沒有保險嗎?”老謝和工友們對記者的問題感到十分意外。他們表示從未簽過勞動用工合同,也不知道醫療保險這回事,而關于《職業病防治法》則根本沒有人聽說過。
一些青年農民工即便對此有所了解,也因為害怕丟了飯碗,不敢與老板較真兒。 從表面看,農民工返鄉看病與醫院收費的高低有關系,但這種現象的背后卻反映了一個社會問題: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致使在遇到工傷或自身突發重大疾病時,農民工不得不返鄉看病。 據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國家雖然對養老、工傷、醫療、失業和生育實行強制保險,但現實中卻很難實現。這主要是因為現在很多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法律意識不強,不愿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制約,導致工傷、醫療保險很難全面推開。而農民工受工傷后很難得到及時治療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單位或企業不按規定為農民工上工傷保險,一旦出了事故,便一推了之。再就是農民工維權意識不高,打工時很少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只關心工資多少。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和解決:是工傷就應該由農民工所在的單位解決。
社會保障“真空” 醫療救助亟待完善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衛生保健制度還一直以城市戶籍人口為管理和服務的對象,城鎮醫療保險和救助體系沒有覆蓋農民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因為異地就診和轉診制度的不完善很難給農民工提供保障。 民盟中央法律委員會王心安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農民工在職業病方面缺乏保障的現狀,有其歷史成因。隨著我國連續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他們中的大多人在大多數時間內不再從事農業生產,而是承擔了大量繁重的工業、商業和服務業方面的工作,從其工作性質的角度講,他們已是工人,而非農民。所以,這種以戶籍作為劃分標準的二元社會保障體系顯然已不適應形勢的變化。 近年來,我國立法機關已著手對此做出改革,比如,2004年6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目前國家法律所賦予的農民工工傷保險方面的權利之所以難以得到落實,有其復雜的成因,這不僅是由于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廣大農民工工作流動性大等等,更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在于城鄉二元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得到根本改革。 而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王巍律師則認為,改變農民工就醫困難現狀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健全與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確保農民工享有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的基礎條件之一,而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存在的不與農民工簽約或只簽訂簡單的合同以應付行政單位檢查的情況,這是影響政府部門針對農民工就醫問題所出臺各項政策落到實處的重要環節。據悉,我國正在修訂的《勞動合同法(草案)》已經將保障職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內容納入其中。若該草案修訂后正式頒布實施,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將大幅度提高,這無疑會推動用人單位改善對農民工的保險和各項福利待遇。屆時將為解決農民工就醫難的問題增加一道司法保障措施。 據勞動保障部門介紹,為了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國家目前已經開始采取一些措施。一是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目前全國已開始推行。農民只要每年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基本上解決看病難問題;二是建立大病醫療救助機制,目前不少地方已開始試行。然而,這種制度是對農民而言的。作為農民工,身份雖然是農民,但是在城市打工,實際上是工人,享受不到農民的待遇。實際做法應該是,農民到城市打工就成了工人,應該享受城鎮職工的待遇,享受城里人的醫療保險待遇。要解決看不起病的問題,還是應該由企業負擔。然而,目前對農民工的醫療保險還沒有具體規定,要解決農民工看病難問題,還是應該由企業參加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在采訪中有關專家也提出了目前可緩解農民工看病難的對策。將分布在城市社區的醫療衛生機構,也可作為農民工可以看病的便利資源。由于目前農民工獲取的相關衛生信息很少,大多數人并不了解當地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布狀況和功能定位,一想到看病,就想到大醫院和高額醫療費用,因此很難有效利用這些衛生資源。事實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面向轄區內所有居民的,不論年齡、身份都可以獲得服務,費用也相對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