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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0 作者:四川新聞網特約評論員 董宏達 來源:四川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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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向祖龍公司下達暫停建設‘華夏第一祖龍’并限期補辦環評手續的通知。”昨天(28日)下午,鄭州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向晨報記者透露。對此,祖龍公司副董事長李雄表示,如果因為環評問題不能在始祖山上建龍,他們將選擇其它城市。并認為,“祖龍”項目建成后不僅可以創造100多項吉尼斯世界紀錄,還會成為“中國最大的龍文化博物館”。“‘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的環保問題其實是第二位的,我們第一位考慮的還是其歷史意義。”(3月29日新聞晨報) 環保問題其實是第二位的?能夠公開亮出這樣的觀點,我認為這位副董事長還算很直率很實在,說出了心里話。可見,“華夏第一祖龍”在他心中的位置有多么的重要。但建設“華夏第一祖龍”再有歷史意義,也不能不受環評法的約束而不搞環評就動工興建啊!難道“華夏第一祖龍”可以超越環評法,給予特殊待遇不成?如此龐大工程,不可能不破壞環境,而不搞環評是否意味著可以任意開發,不受任何阻擋?這樣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建設的“華夏第一祖龍”將給子孫留下什么?其歷史意義又在哪里? 其實,祖龍公司不是不懂環評法,而是在耍花招玩障眼法。據了解,3月27日,鄭州市環環保局相關部門得知“祖龍”開建的消息后,馬上派人趕往施工現場,按照環評法的規定,向祖龍公司下達了停建通知,要求祖龍公司停止建設,并限期兩個月內補辦環評手續。針對保局的停建令,李雄稱,“華夏第一祖龍”項目已經在新鄭市發改委“同意備案”,并上報河南省發改委。可事實上,河南省發改委的意見卻是“社會事業項目不允許備案,只許核準或審批”。在發改委核準之前,項目還須通過環評,滿足土地政策等條件,發改委才能給予核準意見。也就是說,僅僅備案并不等于同意其可以開建。在發改委核準之前就開工,屬于違規操作。這個過節恐怕祖龍公司不會不知道,不過是心存僥幸,想蒙混過關。 按理說,接到環保局和發改委的明確意見后,祖龍公司應該知錯必改,虛心接受意見,立即進入環評程序,按照法規要求接受相關必要的審核。可是,針對環保局的暫停建設通知,祖龍公司副董事長李雄告訴記者:“如果環評通不過,那我們還可以把龍建到其他城市。現在已經有十多個城市向我們提出這樣的邀請。”我覺得這話有兩層含義:一個是正常的環評通不過,挪其他地方去建;另一個是,將環保部門一軍,不通過也得通過,否則,就要走人了。言外之意,這么大吸引力的項目跑了,當地政府不覺得虧嗎?在某種程度上,有與環保部門治氣嫌疑。這也正是“環保問題其實是第二位的”想法的用意所在。其實,到其他城市建不也得進行環評嗎? 值得注意的是,祖龍公司還在找借口。他們一邊口口聲聲說“建巨龍絕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弘揚某種意義”;一邊又提出如果異地重建,誰來承擔資金的損失?還稱該項目得到新鄭市商務局的大力支持,已成為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可該商務局否認參與該項目的招商引資。顯然還是想在環評問題上沾當地招商引資政策的光,企圖逃過環評這一關。 我覺得,祖龍公司這種行為很具有代表性。當下,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開發項目過程中,以各種借口或通過各種不正當關系,逃避環評審核這道關的不在少數,有的雖然不寫在紙上,但在項目洽談時,口頭也答應放寬環評政策,甚至政府部門替投資商跑關系,想輕松越過環評這道關口。 沒有環評,何談環保?沒有環保,何談人與自然和諧?去年,已經有過《無極》等劇組拍戲破壞生態環境的先例,國家對風景旅游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又出臺了不少新的規定。我想,“華夏第一祖龍”項目雖然不是拍戲造景,但比拍戲造景對環境的影響更大,僅從其所需占地的規模和所處的地理環境看,也屬重要監管審核對象。因而,對于“華夏第一祖龍”項目,必須把環保問題放在第一位,依照環評法嚴格進行環境評估,在得到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否則,堅決不允許其開工。在環境執法上,只有平等,沒有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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