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北京等地開禁單位自建房,允許一些大型企事業單位自建房,定向銷售給職工,售價明顯低于市價。在房價飆升的背景下,這成為最近房地產界爭論最熱的議題。(近日《新京報》)
如何看待單位自建房?我覺得較好的標準是“貓論”,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不管單位自建房,還是別的什么方式,只要能夠平抑房價,讓老百姓以他們可以承受的價格解決住房問題,就是好現象。
爭論中,最先沉不住氣的是廣州房地產開發商。不久前,廣州房地產協會炮轟單位自建房,認為這是變相的“福利分房”,對房地產商有失公允,也損害那些沒有單位自建房的職工的利益,是“房改倒退”。
我以為,單位自建房最讓房地產開發商不滿的,不是“進步”或“倒退”問題,而是它的出現打破了他們對市場的壟斷,沒法繼續維持原來的超高壟斷利潤。
和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區別在于,單位自建房把原來被房地產開發商獨吞的那部分利潤,轉讓給了單位員工,這是不是對“非單位”的市民不公平呢?孤立看好像是,但如果這一舉措果能使房價有所下降的話,市民實際上也等于分享了單位自建房的一部分好處,雖然這比單位內的員工要少一點,但總比任由開發商壟斷房價要好,用經濟學家話說,不是最優也是次優吧。
也有學者質疑:“這屬行業福利,有造成另一種資源分配不公的嫌疑。”就算這樣,又如何呢?我們發展經濟不正是為了提高行業的、公民的福利嗎?真正值得提的問題是:這些行業搞單位自建房有沒有違法違規?有沒有偷稅漏稅、隱瞞私分國有資產?如果有,依法查處;如果沒有,為什么要反對他們采取措施解決員工的住房問題呢?
房地產市場現在天怒人怨,癥結就在于壟斷。開發商和一些地方政府聯手壟斷市場,使房價只升不降,普通百姓在這樣強大的力量面前,完全失去參與博弈的能力,只能任由宰割。但那些有能力搞自建房的企事業單位出現在牌桌后,就有可能改變這一格局,房地產開發商產生危機感,也使房地產市場出現競爭局面。從這個角度看,單位自建房沒準是只“好貓”。
當然,政府應該規范單位自建房,輿論也要嚴格監督,防止出現腐敗,這是題中應有之義,不過屬另一個話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