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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4 本報記者:曾曦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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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夕,江西萍鄉市一名八歲的一年級小學生為擺闊,從家里偷出巨款,與另外幾名小學生在市里的酒店和娛樂場所消費,僅兩天時間就花掉4000余元現金。
事發后,該學生家長到警方報案,當地派出所要求參與消費的另幾名學生家長退賠。警方的這一做法在不少學生家長中產生震動。
學生擺闊現象已經屢見不鮮,但擺闊之風已經蔓延到八歲小學生身上,這一現象應該引起關注。元旦期間,記者在南昌市的一些消費場所看到,呼朋引伴,擺闊吃喝或娛樂的學生面孔越來越多。
要讓學生不要擺闊,首先得從社會做起,不能讓擺闊之風勁吹校園。而對正在興盛的學生擺闊之風,家長和學校也應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江西萍鄉警方讓家長退賠的做法盡管人們對此看法不盡相同,但是,能讓其他家長震動也不是一件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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