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游戲實名制8月1日正式實施后,昨日,文化部發布通知要求各地貫徹實施《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通知全文四大項17個條目,內容主要包含游戲審批、內容管理、經營監管等環節的管理要求。 記者通讀全文后發現,這份通知結合目前網游行業發展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網游管理的新思路。
“轉移權益”數據說話
值得玩味的是,通知專設條款關注網游運營權轉移。顯然,文化部已經從九城與網易的《魔獸世界》運營權之爭中吸取了教訓。文化部要求,網絡游戲在上網運營過程中,運營權發生轉移的,變更雙方應采取積極措施保障網絡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 談及運營權轉移時的用戶權益,文化部指出“網絡游戲用戶合法權益由擁有網絡游戲用戶數據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承擔保障責任”。此外,企業運營進口網絡游戲所獲得獨占性授權的權限過期,繼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該網絡游戲的,依法予以查處。
經營“貨幣”需有證
針對網游企業向上下游擴展,企業定性越來越難的問題,文化部要求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從事網絡游戲上網運營、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經營活動的單位實施主體準入。經審核合格的,在取得文化部統一的序列編號后核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說,從事網游虛擬貨幣經營的企業也需要“有證經營”。 此外,通知13條和14條特別提出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管理和支付服務管理。
嚴格禁止“先玩后審”
近年來,不少企業為了節省網游審查時間,想方設法打擦邊球。針對部分網游企業的“小算盤”,文化部要求重點加強進口網游內容審查。“申請進口網絡游戲內容審查的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應當確保所報審的網絡游戲研發版本與正式運營(或公測)的版本相一致”。文化部特別強調,網絡游戲運營企業在內容審查未通過前,不得開放用戶注冊或向用戶收費,不得以商業合作、廣告銷售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
“實名制”設6月大限
8月1日開始實行的網游實名制在不少網游企業看來“有點倉促”。為了給網游企業喘息調整的時間,文化部要求網絡游戲運營企業加快現有注冊系統的改造。但給予一定時間。對2010年8月1日之后運營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運營企業被要求在3個月內使用實名注冊系統;對8月1日之前運營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運營企業的注冊系統改造大限是6個月。
“聯合運營”列入監管
隨著網游大企業紛紛搭建運營平臺,不少網游企業在開發游戲后選擇聯合運營和授權運營。這是近來網游行業的新趨勢。文化部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趨勢。通知第9條專門要求規范國產網絡游戲聯合運營。該條目要求,“聯合運營的網游聯合運營企業數量發生變化,應當在變化發生30日內向文化部備案”。此外,如果網游運營過程中產生問題,國產網游授權人要對被授權的運營企業的宣傳、推廣等經營行為負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