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大規模企業稅源調查工作已啟動。昨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做好2010年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調查范圍及調查內容。 記者注意到,與2009年實施的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工作相比,今年相對增加了工作內容,即除“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年報)工作”之外,還新增了“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 其中,2010年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年報)的調查單位范圍為:2009年度全國范圍內在登記管理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的實行查賬征收的法人企業或法人單位,具體包括:所有法人企業、有納稅義務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和基金會等。 《通知》要求,各地區根據《財政部2009年度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抽樣調查方案》,采用分層抽樣的方式,確定本地區地(市)小層和縣(區)子層的調查戶數和樣本企業(單位)。調查內容為每個樣本企業2009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及附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中有關指標以及相關會計資料。要求各地區于2010年8月下旬之前完成調查企業代碼編制、調查表數據錄入、審核工作,以及調查工作總結和調查資料分析等報告。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中,在被調查企業的選取上,要求各省(區、市)被調查企業數量不低于10戶、涉及行業不少于3個;能夠反映當地主要經濟特征;與國民經濟關聯度較強的大型企業;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稅收規模在本省(區、市)排名前列;不單獨對上市公司進行調查,但可以對下設上市公司的企業集團整體進行調查等。調查內容為:企業季度財務報告、《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企業相關會計科目及其他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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