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玉樹地震災區盡快恢復金融服務,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21日聯合下發《關于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對災區金融機構實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下調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以支持這些機構進行災區的信貸投放。此外,對災前已經發放,災后不能按時償還的各類貸款,在2011年6月底前,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做不良記錄,也不影響借款人繼續獲得災區的其他救災信貸支持。銀監會規定,對于企業客戶,可適當延長政策執行期至2011年底。
央行信貸支持完全可以滿足災區需要
為加大對災區金融機構資金支持的力度,央行已經安排了增加再貸款額度,同時也要求再貸款利息要在目前的支農再貸款的水平上再降1個百分點。通知規定,災區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的信貸投入,提高貸款審批效率,縮短貸款審批環節,開辟救災貸款的綠色通道,確保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貸款發放到位,同時加大對災區“三農”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為加強災區的現金調撥供應,確保災區現金需求,央行發行庫對于金融機構提取現金將不做次數限制。
通知要求,為了方便災區群眾存款取款匯款,要提供各種便利,對于客戶賬戶查詢、掛失、補辦、轉賬的業務要適當減免費用。對于有效存款憑證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信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現金。此外,通知要求,盡快做好受災群眾的金融權益摸底調查和跟蹤確認工作,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各商業銀行要積極開展資產損失摸底調查,保護好客戶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各類業務數據和交易信息,同時跟蹤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確認失蹤和罹難人員名單,嚴格確認客戶的真實身份,核查與本行有關的債務債權信息。
對于增強災后重建工作,銀監會已要求相關銀監局摸清銀行業金融機構災區新設機構和遷建機構的需求狀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支持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同時予以穩妥推進。
央行副行長蘇寧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此次玉樹地區救災和災后重建所需的資金量尚無統計,但從總量上來看,所需額外增加貸款的數量不是很多,也不會對整個貨幣信貸產生大的影響。從央行的信貸支持來說,完全可以滿足災區的需要。
將加強對災區企業的上市培育服務
通知明確,要加強對災區企業的上市培育服務,支持符合法定條件的災區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通知要求,要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災后重建工作。支持結算公司、開戶代理機構、證券經營機構、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等單位適當減免災區證券持有人的證券賬戶卡掛失與補辦、證券查詢、證券繼承等涉及的相關費用。
此外,通知督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主動聯系災區客戶,全面了解受災客戶情況,對客戶情況進行摸底匯總;實時跟蹤當地主管部門確認的罹難和失蹤投資人員名單,對罹難和失蹤投資者的證券及資金賬戶進行標識;對罹難和失蹤投資者親屬等憑有效證明材料辦理遺產繼承、財產代管等手續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優先審核其有關證明文件,盡快為其辦理非交易過戶、財產代管等手續。同時,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經營網點。
按照通知精神,保險機構要主動深入災區,增加賠付網點,積極主動為受災群眾提供便捷的保險理賠服務。保險公司要主動聯系災區保險客戶,全面排查客戶投保及損失情況,對于符合條件的賠付,加快理賠進度,提高理賠效率,配備專門人員,做好理賠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