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0個月之久的雷曼迷債事件昨日終于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經過多輪談判,香港證監會及金管局與涉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的16家分銷銀行昨日終于達成和解協議。根據協議,將有逾九成的“雷曼苦主”有望拿回至少60%的本金,而分銷銀行則將為此支付逾60億港元。
至少能拿回60%本金
香港證監會與金管局昨晚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涉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的16家銀行同意從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手中回購迷你債券,這些銀行向迷你債券持有者提出的收購報價為債券本金的60%,年齡在65周歲以上的債券持有者將獲得相當于本金70%的付款。 兩家監管機構還表示,如果銀行有能力出售與迷你債券相關的潛在抵押品,那么投資者最終獲得的賠付可能會更高。協議內容顯示,當分銷銀行在取回有關抵押品,并變現款項后,將根據所取回的抵押品價值,向合資格客戶支付相當于迷債價值不多于10%首筆款項,如果可以取回抵押品逾70%,分銷銀行會將變現所得,減去該70%價值后,向接納回購建議合資格客戶支付全數余額。 銀行界目前普遍估計,抵押品價值將介于本金20%至50%不等。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于去年底就抵押品作出的估值計算,迷債系列5至9的抵押品價值只剩不足1%,因此投資者只能獲得銀行的60%的本金賠償。至于系列15至34,抵押品價值約為本金11%至52%不等,該批事主將可獲得“6+1”(即70%本金)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分銷銀行在協議中承諾,早前已與分銷銀行達成和解協議的投資者,若和解金額不及方案的賠償金額,也可向銀行追回有關差價。但是,和解方案不適用專業及機構持有人。
分銷行將賠償逾60億港元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預期,估計會有2.9萬人符合協議資格,占總人數逾90%。倘若全面接受,分銷銀行共需支付逾60億港元的賠款,但最多不會超過63億港元。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對協議的達成表示欣慰。他在協議達成的第一時間發表聲明稱,事件能有一個終結,可紓解投資者經歷十個月的困擾,同時也有助銀行早日恢復日常業務的正常運作。 代表分銷銀行的東亞銀行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表示,很高興能夠與香港證監會及金管局達成協議,協助因雷曼兄弟集團突然倒閉而受影響的迷你債券投資者,加強公眾對香港銀行、金融及監管制度的信心。 香港證監會及金管局于協議達成后均表態稱,對于涉及已接納回購建議的合資格客戶的迷債個案,證監會與金管局將會停止就迷你債券的銷售對分銷銀行的調查,同時不再向分銷銀行采取任何執法行為。
但是,部分“雷曼苦主”對協議并不滿意。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認為,有關方案不可接受。“債券回購已經有新鴻基及凱基證券100%回購的先例,銀行的錯誤比分銷迷債的證券行嚴重,但回購比例卻低于證券行所用的100%,這不公平”,他表示,“并且,銀行也沒有公開抵押品剩余價值,這是黑箱作業。”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回應指出,這次和解方案囊括了所有的迷債分銷銀行,并且牽涉人數甚廣,不能將之與個別和解方法輕易作比較。至于賠償比例至少達本金的六成是否合理,對此次和解表示贊同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認為,即使購買股票也會有虧蝕的可能,因此最重要是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