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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主要業務部門之間應當建立健全隔離墻制度,確保經紀、自營、受托投資管理、投資銀行、研究咨詢等業務相對獨立 ●
有不少證券公司會設立所謂的“牛股推薦獎”,給那些推薦了好股票使得自營業務得到提升的研究分析師。更有甚者,部分分析師還背負著一定的指標數額
證券公司研究所的研究員對公司的自營部門推薦一只“當期牛股”,這種“好股不流外人田”的事看似理所當然,但其實已經違反了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隔離墻”制度。日前,上海證券便由于違反“隔離墻”制度而受到了監管層的處罰,而記者調查發現,樹立在不少公司內部的“隔離墻”有的松松垮垮,有的形同虛設。
“雙面人”天平不再穩
據了解,此次受罰的上海證券由于其醫藥行業研究員彭蘊亮向公司自營部門推薦“普洛康!惫善保嫦觾饶唤灰,暴露出公司的風險控制漏洞。
2006年年中,彭蘊亮經過調研,認為普洛康裕的投資價值不錯,隨后向其自營部門的人介紹,并陪同自營部門有關人員到公司調研。調研之后,上海證券自營部門開始買入普洛康裕股票,彭蘊亮也開始同步對外推出普洛康裕的研究報告,并明確給出“強烈買入”的投資評級。而在今年普洛康裕發布的一季報中,上海證券名列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的榜首和前十大股東第四名。直至今年的三季報,上海證券才退出了10大股東的舞臺。
雖然看上去彭蘊亮好像是為自己公司牟利沒錯,但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的陳利賢指出,“這位研究員所處的身份應該是對外公開的,但他又向公司內部推薦股票,充當了‘雙面人’的角色。他的研究報告、對個股的評級都可能影響股民的選擇與判斷,因此如果他得知自己公司購買了所推薦的股票后,就難保這桿經濟天平不傾斜了!
隔離墻“千瘡百孔”
記者調查發現,有很多證券公司的研究員對隔離墻制度的理解不一,有些甚至對隔離墻制度聞所未聞,僅僅知道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購買股票。而《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第十六條中清楚地指出:“證券公司主要業務部門之間應當建立健全隔離墻制度,確保經紀、自營、受托投資管理、投資銀行、研究咨詢等業務相對獨立;電腦部門、財務部門、監督檢查部門與業務部門的人員不得相互兼任,資金清算人員不得由電腦部門人員和交易部門人員兼任!
而在今年10月,監管部門又再次重申健全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隔離墻制度,這就意味著,證券分析師參加投行機構的業務推介是禁止的;證券公司內部買方和賣方分析師的信息也是要隔離的;分析師的報酬和投行、經紀業務或者資產管理業務也應是“脫鉤”的。但記者了解到,有不少證券公司會設立所謂的“牛股推薦獎”,給那些推薦了好股票使得自營業務得到提升的研究分析師。更有甚者,部分分析師還背負著一定的指標數額,一年之內,推薦的股票要達到一定的盈利金額才能通過年底的評定。
“護墻”還需執法力度
然而,目前存在的情況是,部分證券公司內部隔離墻形同虛設,研究所分析師、投行部門、資產管理部門的人員經常相互交流股票行情,相互推薦“牛股”。針對這樣的現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的陳利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既然我國有明確法律規定隔離墻制度,那就必須從嚴執行,對于違反隔離墻制度的個人、機構一定要加以嚴懲!
陳利賢指出,像這種情況在美國屬于重罪,證券分析師在股市中必須扮演一個非常公正的角色,不能跟任何有利害關系的集團、公司、部門掛鉤。并且分析師的報酬也應該相對獨立,像那種因為推薦好股票獲得自營部門嘉獎的行為是完全不合法的。
“任何環節出現了松懈,出現了問題最根本的還是歸咎于執法不嚴。”陳利賢認為,要杜絕這種無視隔離墻存在的現象,最好的辦法就是從嚴懲治,為各方敲響警鐘,深刻認識這堵“墻”的重要性。 |